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自备锅炉供热价格监督检查

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供热行业提质增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市政办发〔2024〕69号)的要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冬季自备锅炉供热价格监督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灵活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提醒告诫等手段,督促自备锅炉运营主体严格落实价格信息明码标价和热费收支决算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规范自身收费行为,保障市场价格秩序健康稳定。同时,区市场监管局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自备锅炉收费问题,开展现场督导检查,指导供热企业和物业公司切实履行相关主体责任,避免酿成群体性事件。

下一步,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持续开展自备锅炉供热价格监督检查,对供热收费不规范、不进行价格公示等问题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检查中出现不配合或者弄虚作假、屡查屡犯等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依法从严处理并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