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高陵区610126203011GB00021、610126203011GB00022号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公示期限7天)

610126203011GB00021、610126203011GB00022两宗用地位于高陵区昭恵东路以东、渭阳十一路以南、规划路以西、渭阳十路以北。

610126203011GB00021宗地规划指标:规划净用地面积44.980亩(29986.9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地上建筑面积≤83963.49㎡,容积率≤2.80,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限高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执行。停车位配建标准按照《西安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市资源发〔2023〕3号)和《西安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住宅类项目补充规定(试行)》(市资源发〔2024〕165号)文件要求执行,配建设施严格按照《西安市居住区配套设施配建指南(试行)》要求配建。

610126203011GB00022宗地规划指标:规划净用地面积99.970亩(66646.5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地上建筑面积≤186610.23㎡,容积率≤2.80,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限高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执行。停车位配建标准按照《西安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市资源发〔2023〕3号)和《西安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住宅类项目补充规定(试行)》(市资源发〔2024〕165号)文件要求执行,配建设施严格按照《西安市居住区配套设施配建指南(试行)》要求配建。

自规划条件指标方案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向审批部门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6日

联系电话:029-86927297 13809154447

联 系 人:于高林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