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区GX-41-08-04实施详细规划及GX5-4-8宗地规划条件公示(公示期限7天)

GX-41-08-04实施详细规划范围(对应GX5-4-8宗地)位于高新区草堂四路以东,草堂五路以西,天桥高速以南,纬十一路以北,规划用地面积约110.943亩。容积率≥1.0,地上建筑面积≥73961.7平方米,建筑系数≥40%,绿地率≤25%,建筑高度≤36米。

自实施详细规划及规划条件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9日

联系电话:81150622

联 系 人:景强强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