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并监督实施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县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结合县情实际,组织编制了《蓝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目前已形成《规划》草案(见附件)。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进一步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询意见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3年4月7日—5月6日,共30天。
二、公示方式
蓝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意见建议反馈途径
公示期间,可将意见建议通过书面形式或者电子邮件投递至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请在信件封面或邮件标题注明“蓝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意见建议”字样。邮寄地址: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蓝田县蓝新路7号);邮政编码:710500;电子邮箱:503561986@qq.com;联系电话:029-82751531。
四、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规划》涉及保密内容不予公示。
五、本次公示内容为《规划》公示稿,《规划》数据和内容以最终批复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