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安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收费标准的函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现将《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陕发改价格函〔2021〕148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收费标准的复函.doc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安市财政局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