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22〕12号)以及《西安市就业资金管理办法》(市财函〔2021〕143号)文件有关规定,培训机构对组织的就业培训合格人员需进行公示,凡未经公示或公示后群众反映查实有问题的,一律不予拨付培训补贴。
现对我县2024年就业培训合格的873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4月24日,共7天。
如有异议,请与周至县就业服务中心培训科联系。
联 系 人:雷萍
监督电话:029-87118639
周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