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落实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通知》(市人社函〔2020〕592号)精神,现将2023年符合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条件的10户企业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接受各界监督。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莲湖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自5月15日—5月19日。
联系电话:029-89549231
附件:
西安市莲湖区2023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汇总表.xlsx
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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