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160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C
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签发人:杜岩岫
市国资函〔2025〕16号

张兴无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国有企业从事类金融及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容错纠错机制的建议》(第016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国有企业相关工作的关心和对我市国有企业全面发展的关注,我委在收到您的建议后,非常重视,及时安排相关处室进行研判。

经了解,关于国有企业从事类金融及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容错纠错的建议范围中,股权投资业务更倾向于通过基金等专项扶持资金、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投资的事项。该项工作职能应为市财政局相关职能,不在市国资委职责范围内。例如:西安财金、西投控股等企业多为此类投资。

普惠金融业务中参考的《陕西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管理暂行办法》,由省地方金融管理局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市级相关制度应由市委金融办牵头制定。

关于“建立健全国有企业从事类金融及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容错纠错机制”的建议对于激励国有企业干部担当作为、推动国有企业创新发展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市国资委将积极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国有企业人才激励相关工作,为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全面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