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52号建议的复函
刘世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西安鼓乐研究保护与传承的几点建议》(第452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西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的关心。就有关情况,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分管领导委托张学东副秘书长就西安鼓乐保护传承开展实地调研,局党组要求把建议办理作为吸收专家智慧、改进工作作风,促进文旅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确保人员力量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切实把您的建议落实好。承办处室先后4次前往大唐芙蓉园东仓乐社、都城隍庙鼓乐社开展调研交流,与东仓乐社赵筱民社长、都城隍庙鼓乐社张昭社长当面交流,了解情况,分析问题,研究举措。拟以都城隍庙鼓乐社为基点,统筹考虑东仓乐社、何家营乐社、集贤东村乐社、集贤西村乐社、大吉昌乐社等乐社情况,促进西安鼓乐的整体性保护传承,着力丰富文旅新产品、新场景。
一是调整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以西安鼓乐为重点,要求传统6大乐社分别确定市级保护单位,改变以往由陕西省艺术研究院一家承担的现状,为下一步提供政策和资金奠定基础、创造条件。
二是认定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支持传统6大乐社根据传承保护情况各自推荐代表性传承人,特别是都城隍庙鼓乐社将申报3人,着力解决西安鼓乐代表性传承人空缺、队伍老化等问题,加强代表性传承人梯队建设。
三是开展西安鼓乐展演传播活动。经我局多方联系协调,近日,都城隍庙鼓乐社张昭社长已前往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对接西安鼓乐进京展演事宜,我局将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四是推动解决西安鼓乐排练演出场地。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实地调研,共同寻求财政支持办法。同时,致函市委老干部局、市文物局等相关单位,分别就西安鼓乐传习排练场地、演出场地寻求支持,并与相关景区对接协商,共同推动西安鼓乐常态化演出。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研究建议内容,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纵深推进、拓展触角、扩大成果。
一是结合西安鼓乐特点,支持传统6大乐社发展。对符合条件的保护单位和传承人,积极向国家和省上推荐,持续拓宽保护渠道,加快开展西安鼓乐传承人记录保存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大非遗保护资金支持力度。今年将对新增的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给予1200万元资金支持,并积极推荐国家级、省级代表性项目,扩大非遗项目规模,提升非遗项目品质。
三是力促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组织开展好西安鼓乐等非遗代表性项目进校园、进景区、进街区活动,全面复盘与市商务局共同举办的“非遗进街区—国潮名品荟”系列活动情况,总结经验,优化提升,进一步推动文商旅融合发展,激发消费潜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希望今后继续建言献策,指导帮助。
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8月8日
(联系人:陈晨 电话:029-8678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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