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第581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类
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签发人:刘三民
市国资函〔2024〕11 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581号提案的复函

刘洁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外部董事工作的关心!收到您提出《关于充分发挥外部董事制度贯彻国企改革深化的建议的提案》(第581号),我们高度重视,积极与有关单位沟通、研究,认为您对关于充分发挥外部董事制度贯彻国企改革深化的建议合理可行,我们全部予以采纳。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外部董事建设基本情况。市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国企改革工作,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国资委的指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新思想新要求,积极推进外部董事制度落实,坚持把建立外部董事制度体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外部董事队伍作为深化提升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2020年5月开始在市属国有企业推行外部董事制度。印发《省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了外部董事在任职期间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外部董事在履职过程中从轻、减轻或者免除责任情况,为外部董事履行职责做好制度保障。起草印发《关于在市属国有企业加快推行外部董事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董事会构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能,确保外部董事制度在市属国企内部确立和细化。目前已实行外部董事制度企业13家(含两家子企业),3家暂未实行;实行外部董事制度企业共设外部董事席位55个,其中已配备席位41个,空缺席位14个;已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企业9户;已选聘外部董事33人(8人兼任2家企业外部董事),其中专职外部董事1人,兼职外部董事32人。同时,建立高素质、专业化外部董事人才库,截至目前入库人员295人,其中涵盖管理专家254人,法务专家4人,领域专家23人,财会专家11人,投融资专家3人,为市属国有企业储备了一批懂经营、会管理、熟悉经济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关于提案中提升对外部董事价值的正确认识、保障外部董事依法有效行权方面。及时采纳提案建议,我们将结合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和市属国有企业实际,起草出台新的《西安市市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做好“1+N”制度设计,不断鼓励外部董事在推动企业改革发展中担当作为。届时您所关心的外部董事价值的正确认识、保障外部董事依法有效行权等问题即将在该管理办法中得到切实解决。

三、关于提案中加强外部董事履职能力建设方面。及时采纳提案建议,在去年组织部门外部董事履职培训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将组织新任外部董事参加任前培训,并根据需要组织全体外部董事开展专题培训,召开外部董事务虚会,传达政策文件精神和国资监管要求,并重点围绕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动态、企业发展战略、国企改革任务等重大问题进行研讨。同时结合我市现有资源,委托西安人才集团,配合市国资委进行外部董事的日常管理服务,通过定期组织专题座谈、董事沙龙、圆桌论坛等形式,解读企业治理政策、讲授董事履职所需的财务法律风控等知识、分享其他行业外部董事的履职经验等,帮助外部董事提升履职能力,真正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贡献“外脑智慧”。

四、关于提案中畅通外部董事信息获取通道方面。及时采纳提案建议,我们已将任职企业服务保障外部董事履职情况作为董事会建设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并通过日常派员列席企业董事会会议、调研了解、现场听取等方式,及时掌握外部董事日常履职情况,如出现企业未及时向外部董事提供相关信息的,我们将会对相关企业进行通报,进一步畅通外部董事信息获取通道。

五、关于提案中健全外部董事选聘及评价制度方面。及时采纳提案建议,我们因企制宜优化外部董事考评方式,坚持结果导向、差异化考核,目前已制定《西安市市属企业外部董事考核评价与薪酬补贴管理办法》(试行),正向市政府报审印发中,确保考评体系适应市属企业工作实际。同时,加强选优配强外部董事队伍,全面梳理市属国有企业行业特点和战略需求,建立分层分级选配外部董事的机制,有针对性地发挥外部董事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讲话,聚焦服务能力、管理水平和考评激励体系建设等关键节点,在“增加力量、增强素质、增添活力”三个方面狠下功夫,持续推动外部董事管理能力水平提升。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外部董事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