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26号提案的复函
西安市总工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议》(第12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新就业形态参加工伤保险的现状
近年来,新业态网络平台行业发展规模快速增长,市场需求强劲,业务量和业务收入规模屡创新高,由于平台的用工形式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就业方式相对灵活,难以简单纳入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范围,外卖、快递人员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确实存在社会保障缺失、监管不健全等问题。为解决此类问题,2021年12月我局与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1〕348号),将我市邮政快递企业及基层网点存在劳动关系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截至目前,有78户邮政快递企业、13801人参加工伤保险。
二、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是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上,按照《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陕西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管理办法》规定,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费,且工伤保险的缴费、工伤认定、待遇支付等多个环节,都以劳动关系为前置条件。因此从制度覆盖范围来看,对于无明确劳动关系的新业态从业人员很难纳入现行的工伤保险保障范围。
(二)我市工伤保险已于2023年7月1日实行省级统筹,全省统一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统一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基金实行省级统收统支的管理模式。2023年我市也曾做过《西安市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的探索,但因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原因,该政策未通过省财政厅有关部门审核。
三、下一步措施
2021年1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印发《关于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并于2022年7月起在北京、上海、江苏、广东、海南、重庆、四川7省市启动,选取出行、即时配送、外卖、同城货运行业的部分较大平台企业的骑手、司机等群体展开试点。目前制度运行总体平稳,试点范围内的接单人员总体上应参尽参。根据人社部2024年的工作安排,将逐步扩大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我局将向省人社厅积极争取,尽快纳入全国保障试点范围,给予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充分的职业伤害保障。
最后,感谢贵单位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将认真按照建议内容,不断改进工作,也希望继续关注指导我们的工作,及时提出有关建议,促进我市工伤保险事业健康发展。以上答复,若有不妥,请予以批评指正。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