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513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C
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签发人:杜岩岫
市国资函〔2025〕18号

王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采购管理的提案》已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国有企业的关注与建议。对您提出关于清理政府平台公司及国企供应商库,同时建立多渠道考察机制实现公平竞争的建议。我委及时安排有关处室进行认真梳理和反复研究,认为您对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工作存在问题的分析准确客观,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当前我委依据市政府授权,对16户市属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不含区县、开发区所属国有企业。

融资平台因承担政府财政出资建设的公益类等项目形成的融资债务,一直由财政、发改等部门牵头。市国资委负责指导监管的市级平台企业、区县开发区国资监管机构严格落实《西安市规范国有企业设立和运营加强投融资管理若干措施》,加强对区县国资监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积极支持配合财政、发改部门推动区县、开发区融资平台转型发展,规范融资负债。

16户监管企业中,市轨道集团作为市级唯一融资平台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反馈23家退出融资平台企业名单的函》,已于2025年1月2日正式退出政府融资平台。

在确保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公平透明方面,我委已采取多项措施。

一是要求企业招标采购实行招标采购人负责制,积极完善企业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科学界定招标采购方式,全面规范招标采购程序,建立科学风险防控体系,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监督作用,及时纠正不当招标采购行为。

二是建立了西安国企招标集采交易平台,在尊重企业的招标采购主体地位基础上,坚持“应进尽进、企业主导、公开透明、利企便民、强化监督”原则,对无法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项目,进入西安国企招标集采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监管企业物资采购项目、社会服务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应通过平台进行交易。鼓励企业拓展供应商考察渠道,通过行业协会推荐、公开征集、大数据分析等多种方式发掘优质供应商,扩大供应商群体覆盖面。

三是推动平台与行业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的监管系统对接,实现监管系统互联互通、监管信息互认共享以及全程在线监管,防范违规风险,为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全市“一盘棋”监管国有企业招标采购行为提供支撑。

后续,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多渠道考察,健全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为抓手,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电子化平台优势,加快推进清廉企业建设,全面规范企业招标采购行为。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持续关注国有企业采购管理问题,不断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措施,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27日

(联系人:谢宏凯 电话:8678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