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356号提案的答复函

类别:A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签发人:解宁元
市建函〔2026〕81 号

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

第356 号提案的答复函

乔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遏制野蛮家装危害楼房公共安全的建议的提案》(第35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指出的野蛮装修破坏承重结构问题,精准反映了当前社会治理的痛点,所提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我局高度重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始终将遏制违法违规装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和我局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专项地方性条例,明确执法依据与管理规范

针对您提出的研究出台专项地方性条例的建议,我局已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内,进一步细化管理规范,强化执法依据,全面落实房屋产权人第一责任。

2026年3月,我局正式印发《关于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建发〔2026〕10号),从申报登记、过程管理、各方责任、联合执法等方面,全面规范住宅装修涉及结构安全的行为。该通知明确:

(一)装修人第一责任人制度。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装修人办理装修登记时,必须签订管理服务协议;涉及变动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的,必须委托原设计单位或相应资质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文件,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二)全过程闭环管理。建立“出入管理—动态巡查—核查处置—行业处置”链条,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巡查,对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报告;属地街办、住建部门分级响应,对拒不整改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三)各方责任清单化。对装修人、设计单位、装饰装修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分别明确了处罚依据和裁量标准,包括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资质、记入信用档案等,并与《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条例》《西安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有效衔接。

同时,我局严格落实住建部2023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强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时不得擅自拆除、破坏建筑物的承重结构或者超标准加大建筑物荷载,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开展施工活动,装饰装修企业不得超越资质范围承揽涉及结构变动的改造施工。对于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导致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该通知的出台,为基层执法提供了明确、可操作的规范。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执行情况,适时启动地方性法规的修订调研,积极向市人大建议将野蛮装修治理纳入立法计划,推动形成更加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

二、关于发挥司法指导职能,统一裁判标准与执法衔接尺度

您提出的加强司法指导、统一执法司法尺度的建议,对于破解当前执法困境具有重要价值。我局高度重视与司法部门的协同联动:

(一)探索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在日常监管中,指导区县对涉嫌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野蛮装修行为,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二)推动司法指导文件制定。我局将主动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沟通,就野蛮装修案件的法律适用、证据标准、移送程序等进行会商。下一步,将积极配合人大、法院系统开展专题调研,推动出台相关审判业务指导文件或典型案例,明确“未造成实际损害但存在重大公共安全风险”行为的司法认定标准,统一裁判尺度,增强法律震慑力。

(三)深化各部门协作。2025年我局联合10部门印发《西安市2025年城镇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构建“镇街排查—专业认定—住建分类推送—相关行业督导—产权人整治”的闭环体系,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三、关于强化普法宣传,树立全民房屋安全意识

您提出的加强普法宣传的建议,正是我局长期坚持的基础性工作。我们深知,提升全民安全意识是遏制野蛮装修的治本之策。

(一)创新宣传载体。结合“3·5”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专业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房屋安全知识讲座、现场答疑,计划利用“i西安”APP、“AI房安助手”等数字化工具,向市民推送装修安全须知、典型案例警示。

(二)强化警示曝光。联合媒体对严重违法违规装修案例进行曝光,公布处罚结果,以案说法,形成震慑。

(三)畅通举报渠道。依托12345热线、物业服务企业等渠道,鼓励群众监督举报野蛮装修行为,对查证属实的给予适当表扬奖励,营造“人人关心房屋安全、人人参与房屋安全”的社会氛围。

(四)落实网格化管理。按照《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条例》《西安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各区县住建部门指导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房屋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纳入网格化管理事项,对所辖区域的装修活动实行网格化、常态化管理,及时督促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五)强化信息化管理。我局正在建设“智慧住建”信息系统,计划利用房屋使用安全信息系统加强对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管,对既有建筑安全维护和鉴定等情况进行信息化管理。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房屋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持续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管执法,坚决遏制野蛮装修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居住安全。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1日

(联系人:杜相君    电话:61328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