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改的《陕西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精准执行扶残助残税费政策,促进长安区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稳增长,12月4日,长安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残联联合召开了长安区残疾人就业及残保金征收座谈会。区内30余家重点企业参加。
会上,区税务局就《陕西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修改部分做深度解读,重点从用人单位法定义务和责任、残保金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税费优惠政策等方面对用人单位再培训。区残联从残保金使用用途、安置残疾人用人单位扶持政策、企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途径、在职残疾职工认定等方面做了全面的政策梳理说明。
与会各重点企业高度重视,就残保金申报缴纳及单位安置残疾人情况进行了互动交流和问题探讨。
区财政局指出,就业是残疾人重要的民生保障,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保障残疾人权益,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保障基金,是改善其生活状况的重要途径,是社会各界对残疾人就业应尽的义务。必须确保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会议要求,要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各界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增强社会各界缴纳残保金和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主动意识,切实推进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工作有序开展。共同推动长安区残疾人事业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