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残联,国际港务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

2016年8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西安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办发〔2016〕66号),10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管理发

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两项补贴)(市民发〔2016〕302号),两个文件就做好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的补贴对象及标准、申请办理程序、资金管理、政策衔接、工作责任分工做出明确具体要求。实施过程中,大多数区县能够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了补贴工作及时足额发放。但是,有个别区县存在政策把握不准、发放不及时、错发、漏发等问题。2017年11月21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就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进行了研究,提出了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坚持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原则,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确保两项补贴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其他困难残疾人认定

将农村建档立卡在册贫困户中的残疾人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

二、关于政策衔接

(一)可重复享受政策的:

1.享受高龄老人保健补贴的,符合条件的,可与残疾人两项补贴重复享受。

2.根据市老龄办发〔2015〕34号,享受农村丧失劳动能力和贫困老年人生活补贴的(每人每月50元),符合条件的,可与残疾人两项补贴重复享受。

3.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二)不可重复享受政策的:

1.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的 ,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2.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3.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4.享受生活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5.享受离休干部护理费的,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6.享受退休人员护理费,低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标准差额部分。

三、关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认定及评估

(一)对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档次的认定划分,凡是能够按照残疾类别、等级认定的,应采取直接认定办法认定。

(二)18周岁以下,残疾等级为一、二级单独听力、单独言语残疾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相应护理补贴。

(三)对确实难以直接认定的,具体认定评估办法由区县残联会同民政、卫生计生委采取第三方评定的办法认定。

四、关于时间节点

(一)为确保符合两项补贴条件的残疾人能及时享受补贴政策,不再以上一年度9月30日前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为两项补贴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随时可以申请办理两项补贴,实施动态化管理,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

(二)当年元月,未满18周岁的残疾人,全年按残疾儿童标准发放补贴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的重要性。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已将两项补贴工作纳入扶贫考核内容,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也将两项补贴纳入到“八办两组”兜底扶贫考核内容,全市各级民政、财政和残联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列入脱贫攻坚的重要工作内容,纳入同级脱贫攻坚考核内容,抓紧抓实抓细,确保补贴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不错发一户、一人,精准补贴,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都能够享受到国家的福利政策。

二是密切配合,严格工作程序。中省市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审定的工作职责分工都做了明确要求,全市各级民政、财政、残联部门既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好部门职责,又要密切配合,建立协作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特别是民政和残联部门要紧密协作,主动作为,严禁推诿扯皮。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残疾人基本信息数据库、贫困家庭经济核对中心进行比对,确定残疾人身份、等级、类别、死亡等信息。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民委员会(社区)初审、镇(街)审核、区(县)残联审批和民政部门审定的工作程序,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补贴资金发放使用情况要在村务(社区)公开专栏定期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发生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问题。

三是服务群众,建立主动服务机制。各级民政、财政、残联部门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思想,增强为人民群众服务意识,要建立主动服务机制,制定服务公约,约定服务内容条款,对行动不便、监护人监护能力弱、身体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或家庭申请补贴有困难的群众,要主动靠近服务、上门服务,帮助其申请补贴手续的办理、资金发放等工作,告之补贴发放情况,实现精准补贴,及时发放。

四是加强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各区县残联和民政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定期组织镇(街)、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全面精准掌握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精神和内容,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落实到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台、手机短信、村(居)务公开宣传栏等各种媒介加大对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的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要充分考虑残疾人获取信息的特殊性要求和实际困难,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解读,提高残疾人及其家属知晓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内容。残联部门要及时为残疾人办理残疾证,要在提高办证率上下功夫,要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都能够享受两项补贴政策。民政部门要会同残联部门定期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绩效评估,及时处理残疾人及其他群众的投诉建议,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西安市民政局 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