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卫健局计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政策清单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补贴标准 | 补贴对象 | 政策依据 | 主管部门 | 备注 |
1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奖励 | 1、独生子女伤残家庭: 女方年满49周岁,每人每月460元,直至子女康复为止。 2、独生子女死亡家庭: 女方年满49周岁后,49-59周岁,每人每月590元。60-69周岁,每人每月1100元;7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1200元。 我区在省级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 | 独生子女伤残及死亡家庭 | 陕西省人口计生委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口发〔2012〕19号);市财函〔2022〕1729号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高发〔2009〕38号《关于建立城乡一体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实施意见》。 | 卫健局 | |
2 | 奖励扶助资金 | 国家及省级奖扶金为每人每月100元,在国家及省级奖扶的基础上区级每人每月增加40元。 | 符合计生政策的农村60周岁以上的独子家庭、两个女孩家庭及55周岁以上的独女家庭 | 陕西省人口计生委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口发〔2012〕19号);高发〔2009〕38号《关于建立城乡一体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实施意见》。 | 卫健局 | |
3 | 村级计生干部补贴资金 | 600元/人/月 | 村级卫计专干 | 高财发〔2017〕35号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西安市高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高陵区卫生计生专干和中心户长工资待遇区级财政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 | 卫健局 | |
4 | 中心户长补助 | 100元/人/月 | 计生中心户长 | 高财发〔2017〕35号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西安市高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高陵区卫生计生专干和中心户长工资待遇区级财政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 | 卫健局 | |
5 | 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 | 我区给当年考上大学的贫困计生家庭女大学生奖励1000元。 | 计生贫困家庭应届本科、大专及中专生 | 高发〔2009〕38号《关于建立城乡一体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实施意见》。 | 卫健局 | |
6 | 双女户补助 | 双农50元/户/月,半边户25元/户/月 | 符合计生政策的农村18周岁以上独生子女家庭及双女户家庭 | 高政办发〔2012〕15号《高陵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保健费和计划生育家庭节育奖励补助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 卫健局 | |
7 | 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 | 106元/人/月 | 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 市人计发〔2011〕18号西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 卫健局 | |
8 | 失独家庭养老补助 | 一次性补助30000元/户 | 失独家庭 | 陕财办社〔2016〕12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的通知 | 卫健局 | |
9 | 独生子女保健费补贴 | 双农50元/户/月,半边户25元/户/月 | 符合计生政策的农村及城镇无业居民18周岁以下独生子女家庭 | 市卫计发〔2017〕467号关于印发《西安市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高政办发〔2012〕15号文件《关于印发高陵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保健费和计划生育家庭节育奖励补助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 卫健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