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市民发﹝2024﹞11号)和《关于落实养老护理员相关补贴政策的通知》(市民发﹝2023﹞45号)文件精神,通过机构申报,我区2023年度共有22人申报岗位补贴,具体信息见附件。公示时间:7月8日至7月14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西安市碑林区民政局,联系方式:89625277。
西安市碑林区民政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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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市民发﹝2024﹞11号)和《关于落实养老护理员相关补贴政策的通知》(市民发﹝2023﹞45号)文件精神,通过机构申报,我区2023年度共有22人申报岗位补贴,具体信息见附件。公示时间:7月8日至7月14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西安市碑林区民政局,联系方式:89625277。
西安市碑林区民政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