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民政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市民发〔2024〕11号)文件精神,组织我区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助餐点、家庭养老床位通过西安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进行申报,区民政局对建设补助及运营补助项目进行初审,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现将符合要求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床位运营补助项目补充公示如下:
2023年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床位运营补助项目补充申请1个,0.7410万元(详见附件)。
西安市雁塔区民政局
2024年8月13日
附件:
2023年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床位运营补助申请表
序号 | 街道 | 项目名称 | 拟补助金额 (单位:万元) | 申请区级补助金额(单位:万元) | 申请市级补助金额(单位:万元) |
1 | 电子城 | 电子城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0.741 | 0.3705 | 0.3705 |
合计 | 0.741 | 0.3705 | 0.37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