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民政局关于对2023年度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补助评审情况的公示

依据《西安市民政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市民发〔2024〕11 号)文件要求,经各区县、开发区民政部门初步评审,申报2023年度运营补助的农村互助幸福院314家。2024年7月至9月,市民政局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委托第三方机构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对各区县、开发区申报的2023年度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补助情况开展了抽检复核评估工作。经严格审核,对符合运营补助条件的235家农村互助幸福院,给予市、区县两级财政运营补助资金390.1659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运营补助资金195.0830万元。

现对2023年度农村互助幸福院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名单、评审分数及补助资金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7日。

二、反馈方式

1.若在公示期间对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anglaofuwuban@126.com,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 “西安市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奖励”字样。

2.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 109 号西安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收),邮政编码 710018。



西安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12日

(联系人:魏广德 联系电话:86786731)

附件:2023年度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补助评审结果公示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