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的办理

一、办理依据:《西安市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工作方案》。

二、发放范围:凡户籍在长安区辖区,年龄在70周岁以上者(含70周岁),均可申请领取高龄保健补贴。

三、补贴标准:70-7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360元。

四、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五、办理程序:老人(受托人)向老人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西安市长安区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进行初审评议加盖公章,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申报人(受托人)将材料及身份证原件报街道办审核。

六、申报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二)近期免冠两寸证件照2张;

(三)申报人名下的农业银行卡复印件2份;

(四)委托近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手续的,还须提供本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注:享受高龄保健补贴的老人必须每年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年度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