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1126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3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质量指标超限量、农药残留污染、兽药残留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在周至家福乐超市销售的上海青,1批次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在西安佳和百佳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安区分公司销售的韭菜,1批次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在西安市长安区乐惠美购物广场销售的鸡蛋,1批次氟苯尼考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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