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管社会组织:
为持续推进市管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规范社会组织治理,提升市管社会组织服务社会能力,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安排,我局依托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在市管社会组织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抽查时间和方式
(一)抽查时间。2024年7月1日至12月20日。
(二)抽查方式。我局在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中从市管社会组织名录库中分类抽取检查对象、检查人员,采取现场检查为主、书面检查为辅的方式组织实施。抽取检查对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向社会公开。
现场检查以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询问有关人员的方式进行;书面检查采取查阅年度工作报告的方式进行。
检查对象不少于市管社会组织总数的4%。检查人员由社会组织管理局抽取,每次不少于2人,可视情邀请业务主管单位工作人员参加。
(三)抽查对象。在市民政局登记的市管社会组织(不包括2023年已抽查的、已立案调查的社会组织)。
二、检查内容
1.现场检查以现场检查记录表(见附件)内容为检查内容。
2.书面检查以年度工作报告模板内容为检查内容。
三、检查结果
检查人员依法做出检查结论并录入监管平台,经审核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向社会公开。检查中发现社会组织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处理,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依法移交其他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被抽取的社会组织要积极配合检查,接受询问,如 实反映问题,提供检查内容所涉及资料等。社会组织不按规定配合检查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处理。
(二)规范程序。检查人员现场出示工作证件,填写检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社会组织负责人或者在场工作人员签字并盖章。无法取得签字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
(三)加强结果运用。抽查结果将作为社会组织评估定级、信用管理和执法处罚的重要依据。
附件:1.社会组织现场检查记录表.xlsx
西安市民政局
2024年7月2日
(联系人:社会团体 田 龙 电话:86785379 社会服务机构 李 彬 电话:86785370 基金会 李 彬 电话:86785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