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公示

为落实好生态环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构建全责明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按照《西安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措施》要求,现将市工信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公示如下:

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制造促进的方针政策。

2.开展绿色制造名单创建工作,组织工业企业申报国家、省级绿色制造名单。

3.开展工业节能培训,推广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4.加大政策支持,引导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更新生产设备,促进转型升级发展。

5.推进市级重点工业投资项目建设,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6.制定年度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7.按照省级要求开展企业产能置换相关工作。

8.做好新能源汽车产业数据统计分析相关工作。

9.支持整车企业研发生产新能源汽车新产品。

10.按照省级要求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

11.征集并推广《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装备产品。

12.市委、市政府明确的其他涉生态环保具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