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臭氧污染加严管控措施的通知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局相关处室、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工作各督导检查组:

接市生态委办公室通知,6月18日16时起解除本轮臭氧污染加严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按照《西安市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西安市住建领域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要求,继续执行常态化管控措施,督导属地范围内除应急工程外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材料、强化涉VOCs材料进场检验、规范涉VOCs材料存储和使用管理,每日12:00至18:00时不得开展涉VOCs排放工序作业。

二、局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工作各督导检查组,对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