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20年3月20日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修订)的规定,定于2023年4月中旬在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西安市城区2021年城镇标定地价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1号楼328会议室。
二、内容
西安市城区2021年城镇标定地价成果。
三、参加人员
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及社会各界代表。
四、参加须知
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2.听证会代表需熟悉和关注西安市地价情况,具备一定专业知识,有较广泛的代表性。
3.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
4.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5.听证资格一经确认,听证会申请人应按时参加听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的,取消其听证资格。逾期不参加听证会的,视为对听证内容无异议。
6.本次听证会通过网络方式报名,公民以个人身份参加的,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以及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见附件1)PDF版,以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参加的,须提交有效的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电子扫描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见附件2)PDF版,发送至联系邮箱(79493989@qq.com)。
联系人:辛霞香,联系电话:86786989。
特此公告。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docx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