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开展疾控监督员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监督工作

为贯彻落实《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 年西安市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卫函〔2024〕477号)要求,监督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情况,2024年11-12月新城区开展了疾控监督员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监督工作。

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疾控监督员15名,分别对辖区50余家医疗机构进行监督。一方面疾控监督员通过了解医疗机构管理组织情况和制度建立情况对派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行掌握,协助传达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关于医疗机构落实医防融合、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要求和指令;另一方面疾控监督员还要对驻点医疗机构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进行指导,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等疾病预防控制责任。在工作过程中,监督员身兼数职,充当“侦查员、通讯员、指导员、检查员”等多个角色。

疾控监督员试点工作制度的推行,有助于推动医防融合持续深化,提高医疗机构预防控制工作能力,从而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