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市政府领导2023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政府领导2023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领导2023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领导

分管工作

重 点 工 作

承办单位

完成时限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

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

市政府办公厅

市安委办

贯穿全年

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内容。每季度组织政府常务会议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安排部署重点工作,指导督促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在传统节日、重要活动、敏感时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总体情况。

市政府办公厅

市安委办

贯穿全年

督促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年度重点工作。指导推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我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市政府办公厅

市安委办

西安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穿全年

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基础和监管能力建设。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和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和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内容。督促市政府领导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写入个人述职报告。

市政府办公厅

市安委办

贯穿全年

负责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应急管理、外事侨务、台湾事务、营商环境、政务公开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参事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物流业发展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统计局、市政府研究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市投资合作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西安分会。协助分管财政、审计工作。联系团市委、市工商联、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国家统计局西安调查队、电力部门、西安警备区、预备役师、驻市部队。

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

市政府办公厅

市安委办

贯穿全年

协助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难点问题,督促并抓好市安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

市政府办公厅

市安委办

贯穿全年

指导制定市政府领导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市政府办公厅

市安委办

第二季度

组织实施对各区县、开发区、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分片包抓”、隐患交办、巡查检查、约谈、考核和考核结果公开等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一案三报告”(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报告、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报告)制度。

市政府办公厅

市安委办

市考核办

贯穿全年

按照市级领导联系区县(开发区)工作安排,督促指导联系区县(开发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包抓区县

(开发区)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我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指导担负市政府20个安全生产督导组任务的分管市级部门,围绕重点领域、敏感时段、重要地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及时反馈问题隐患,督促属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整改要求。

分管部门

每月不少于1次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落实《西安市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并按照《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落实工作要求。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50条具体措施,以及市委、市政府60条具体举措,进一步夯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管理、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轨道交通建设、旧城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医疗保障局、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联系西安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市安居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按照市级领导联系区县(开发区)工作安排,督促指导联系区县(开发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包抓区县

(开发区)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我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指导担负市政府20个安全生产督导组任务的分管市级部门,围绕重点领域、敏感时段、重要地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及时反馈问题隐患,督促属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整改要求。

分管部门

每月不少于1次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落实《西安市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并按照《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落实工作要求。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50条具体措施,以及市委、市政府60条具体举措,进一步夯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负责民族宗教、商务、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防震减灾等方面工作。分管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市商务局〔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西安管委会〕、市乡村振兴局、市地方志办公室、市博览事务中心、市地震局。联系西安海关、市烟草专卖局、西安航空航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民航部门。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按照市级领导联系区县(开发区)工作安排,督促指导联系区县(开发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包抓区县

(开发区)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我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指导担负市政府20个安全生产督导组任务的分管市级部门,围绕重点领域、敏感时段、重要地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及时反馈问题隐患,督促属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整改要求。

分管部门

每月不少于1次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落实《西安市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并按照《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落实工作要求。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50条具体措施,以及市委、市政府60条具体举措,进一步夯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负责科技、工业、国有资产监管、大数据、金融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科学技术局(市外国专家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大数据资源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联系市总工会、市科学技术协会、西安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市工业合作联社、西安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及各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基金、担保等金融机构,中央和省上驻市工业单位、驻市各通信公司。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按照市级领导联系区县(开发区)工作安排,督促指导联系区县(开发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包抓区县

(开发区)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我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指导担负市政府20个安全生产督导组任务的分管市级部门,围绕重点领域、敏感时段、重要地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及时反馈问题隐患,督促属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整改要求。

分管部门

每月不少于1次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落实《西安市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并按照《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落实工作要求。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50条具体措施,以及市委、市政府60条具体举措,进一步夯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负责民政、水务、农业农村、秦岭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市供销合作联社。联系西安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气象局、市残疾人联合会。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按照市级领导联系区县(开发区)工作安排,督促指导联系区县(开发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包抓区县

(开发区)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我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指导担负市政府20个安全生产督导组任务的分管市级部门,围绕重点领域、敏感时段、重要地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及时反馈问题隐患,督促属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整改要求。

分管部门

每月不少于1次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落实《西安市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并按照《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落实工作要求。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50条具体措施,以及市委、市政府60条具体举措,进一步夯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负责教育、交通、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联系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铁路、邮政部门。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按照市级领导联系区县(开发区)工作安排,督促指导联系区县(开发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包抓区县

(开发区)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我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指导担负市政府20个安全生产督导组任务的分管市级部门,围绕重点领域、敏感时段、重要地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及时反馈问题隐患,督促属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整改要求。

分管部门

每月不少于1次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落实《西安市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并按照《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落实工作要求。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50条具体措施,以及市委、市政府60条具体举措,进一步夯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负责政法、信访维稳、司法、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信访局。联系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国家安全局。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按照市级领导联系区县(开发区)工作安排,督促指导联系区县(开发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包抓区县

(开发区)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我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指导担负市政府20个安全生产督导组任务的分管市级部门,围绕重点领域、敏感时段、重要地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及时反馈问题隐患,督促属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整改要求。

分管部门

每月不少于1次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落实《西安市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并按照《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落实工作要求。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50条具体措施,以及市委、市政府60条具体举措,进一步夯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负责文化旅游、文物、体育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体育局。联系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社会科学院(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市红十字会、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市妇女联合会。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按照市级领导联系区县(开发区)工作安排,督促指导联系区县(开发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包抓区县

(开发区)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我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指导担负市政府20个安全生产督导组任务的分管市级部门,围绕重点领域、敏感时段、重要地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及时反馈问题隐患,督促属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整改要求。

分管部门

每月不少于1次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落实《西安市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并按照《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落实工作要求。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50条具体措施,以及市委、市政府60条具体举措,进一步夯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市政办函[2023]5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