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执法局莲湖区政府关于将西大街创建成我市第一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示范街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城管执法局、莲湖区政府报送的《关于将西大街创建成我市第一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示范街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三月一日
关于将西大街创建成我市第一条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示范街的实施方案
市城管执法局 莲湖区人民政府
  为促进今年全市“创建百条城管执法示范街”活动的健康发展,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拟将具有仿古特色、基础设施完备、商贸设施繁华、示范效应明显的西大街,作为我市第一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示范街进行建设和管理。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的
  按照《西安市城市容貌标准》和实施畅净宁亮新工程的目标和要求,将西大街建设成为我市第一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示范街,为全市开展“创建百条城管执法示范街”活动提供样板和标准,同时发挥以点带面,示范引路的效应,促进全市“创建百条城管执法示范街”活动的健康发展,提高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提供有力的支撑,为实现整个城市的长效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创建城管执法示范街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示范街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杨广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张建政和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小六、莲湖区区长丁玉萍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市政管委会、市市容园林局、市公安交管支队、市工商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和莲湖区政府、区执法局组成。创建活动的日常协调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
  三、创建标准
  创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示范街应达到以下八项标准:
  (一)建筑容貌符合设计规划要求。西大街沿街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应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和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建造,突出西大街仿古特色,讲究建筑艺术,注重美观,其造型、装饰等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街景应按要求实施点亮,路灯亮化率达到100%。
  (二)施工工地管理措施到位。西大街两侧施工工地围墙的设置应符合有关规定,出入口必须做到硬化处理,同时设置轮胎清洗台,悬挂明显的施工标牌和行车、行人安全标志;运输车辆无轮胎带泥上路、沿途抛撒现象;施工工地堆放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实施覆盖处理,杜绝建筑扬尘污染环境;建筑工地噪声排放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无噪音扰民现象。
  (三)城市公共设施设置规范,标识明显。西大街两侧人行道保持平坦、完好、通畅,无路面破损、地砖松动;城市公共设施(如:指示牌、导游图、阅报栏、雕塑、座椅、道路消防栓、公交站牌等)应设置规范,标识明显;各产权单位应加强对各自设施的检查与维护,保持设施外观整洁、完好,无乱张贴、乱涂写现象。
  (四)绿化管护到位,环境整洁优美。城市绿化应坚持栽植和管护并重,沿街树木、绿篱、花坛和草坪保持整洁、美观;道路清扫、保洁采用机械化为主、人工湿式作业为辅的方式,以减少扬尘污染;降雪应及时铲除;临街门店及单位能认真落实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包门前卫生、包门前绿化维护、包门前环境秩序)管理责任制;饮食门店不得直接向外排放油烟、污水污物;商业促销无音响噪音。
  (五)广告美化亮化。户外广告设置应当按照西大街总体规划要求,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美化市容,设置规范,应当与西大街整体景观和建筑物的体量、造型、色彩相协调,保持西大街良好的对景效果和通视效果;所有楼顶、立面不得擅自设置广告牌;临街门店牌匾严格实行“一店一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其位置、高度应符合规定,色彩格式符合街景要求,不得出现污损;玻璃橱窗禁止乱贴乱挂、乱写乱画,商品或物品摆放要整齐。
  (六)道路两侧建设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现象。道路两侧无占用消防通道、盲道及其它妨碍行人通行的情况,无乱搭乱建、非法占道(出店)经营现象;户外宣传(咨询)活动规范有序,无擅自搭台、沿街发放、张贴、悬挂宣传品以及沿街游走从事商业宣传活动的行为。
  (七)车辆停放规范有序。道路两侧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处设置合理、规范,场地干净,车辆停放整齐;非机动车保管站做到遮阳伞、护栏、价目牌、桌椅四统一,无挤占盲道现象,确保道路整洁畅通。
  (八)执法文明,责任到位。示范街的管理要形成以路定岗、以岗定人、以人定奖惩的管理责任机制,要明晰管理的人员、范围和标准,全面落实执法和管理责任制。执法人员徒步巡查,着装整齐,行为规范,文明礼貌,执法严格,程序合法,无复议诉讼责任过错案件。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5日前)。
  召开“西大街创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示范街”动员大会,借助报纸、电台、网络、宣传栏等宣传工具,通过发放“创建示范街知识问答”、举行“文明与我同行”大讨论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创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示范街的重要意义,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西大街沿街单位积极参与,形成合力,共同创建。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5日至3月25日)。
  1.自测自评,查找不足。市、区各责任单位对照西大街创建示范街的“八项标准”和相关目标责任进行自测自评,查找不足。
  2.制定方案,明确责任。针对查找、分析出的问题,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工作要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什么问题突出抓什么”的原则,有重点地开展工作。
  3.各司其职,全力推进。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工作任务及工作方案,狠抓落实,逐一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解决一个巩固一个,拓展管理思路,提高工作标准。
  (三)检查验收阶段(3月底前)。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各项测评指标达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示范街的标准。莲湖区执法局要积极准备关于西大街创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示范街的申报材料。3月底,市城管执法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西大街创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示范街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符合创建标准后,市城管执法局将举行“西大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示范街”的命名仪式,并授予荣誉牌。
  五、职责分工
  创建西大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示范街由莲湖区执法局牵头组织实施,各相关责任部门配合执行,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规划部门(市规划局、规划莲湖分局)负责西大街整体建筑容貌的规划和设计方案的审核,并结合西大街仿古特色做好临街商业门店、单位门头牌匾的规划;协调市政、建设等部门做好公共设施设置等项目的规划工作;拆除违法建设的建(构)筑物,做好临街住宅楼破墙、破窗开设经营店铺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对人行道路面破损、地砖松动进行整修;按照城市灯光和夜景要求做好检查、维修道路照明设施的工作;协调旅游、民政、建设等部门共同做好规范指示牌、导游图、建筑物名称、门牌字号等城市标志物;对清除人行道露出地面的废弃线杆、水泥墩、钢筋、角铁等障碍物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莲湖区建设局负责协调西大街全段点亮工程;建筑工地的管理;清除人行道因施工等原因残留的钢筋、水泥墩、角铁等影响行人通行的障碍物;拆除沿街建(构)筑物第五立面乱搭建及清理乱堆放杂物的工作。市建委负责清洗、整修、粉饰建筑物立面和上述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莲湖区市容局负责提高城市道路保洁质量;加强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和消纳管理;果皮箱、垃圾桶的合理设置,做到定期清掏、擦洗,并保持整洁;规范公厕卫生管理;建筑物立面管理等工作。市市容园林局负责上述工作的监督检查,并负责清理市政公用设施上乱贴乱画和花坛、绿带、树坑内杂物,并整修树池。
  (五)莲湖区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西大街全段建筑工地的违法违规行为;清理整治临街门头牌匾;治理临街门店宣传促销活动音响噪音污染;清理取缔各种非法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工作;拆除占道乱搭乱建棚亭;监督非机动车保管站的管理。与沿街所有经营单位签订城管执法责任书,建立起西大街执法责任制。市执法局负责以上工作的监督检查。
  (六)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做好整顿人行道机动车停放秩序;规范机动车占道停车。市城管执法局三支队具体负责对西大街全段设置户外广告、机动车辆占用人行道和园林绿化的执法管理工作。
  (七)市公安交管支队、环保、工商、民政、旅游、电信、邮政、供水、供电、传媒等单位依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在创建示范街工作中,各相关部门要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的工作原则,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城市管理的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创建示范街活动对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认真履行好职责。
  (二)对照标准、夯实基础。创建示范街的标准中既有硬件设施的要求,也有软件管理的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西安市城市容貌标准》(市政发〔2005〕107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城市容貌标准大力推进畅净宁亮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05〕188号)和创建标准,逐条逐款的对照,认真仔细查找不足。对管理目标的各项要进一步细化,并确保落实。莲湖区执法局要与沿街各单位(门店)签订《创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示范街责任书》,同时加大对《门前“三包”责任书》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工作。
  (三)围绕目标、落实责任。执法队员要围绕创建目标,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教育和处罚并举的方针,切实提高执法成效。在勤务安排上要做到“四定”,即定时、定人、定岗、定责。在日常工作中要始终贯彻“五严”要求,即严格管理、严格执法、严格考核、严格监督,严管重罚,确保“三个到位”即: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执法到位。
  (四)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创建西大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示范街涉及规划、市政、市容、建设、公安、交通、旅游、民政、执法等多个职能部门,各成员单位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要积极配合其他单位做好相关工作,积极探索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深入街道、社区和临街各门店,了解情况,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取得广泛的支持,要充分发挥西大街商会和青年志愿者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共同营造一个部门协作、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创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