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政府法制局2006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政府法制局《2006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三月二日
2006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市政府法制局
  2006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四化”发展理念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目标,按照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政府法制工作的要求,科学规划政府立法工作,着力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探索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层级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切实保障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积极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行政效能,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一、贯彻落实《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认真组织开展《纲要》学习、宣传、培训活动。把今年作为《纲要》学习宣传年,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纲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把思想统一到《纲要》的精神上来。通过组织自学和举办培训班、研讨会、报告会等方式,不断加强对《纲要》的理解,提高贯彻《纲要》的自觉性,在全市形成浓厚的学习宣传《纲要》的氛围。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完成对全市行政机关领导和行政执法骨干的培训任务,培养一批贯彻实施《纲要》的骨干力量。市政府法制局要督促并指导区、县和市级各部门搞好《纲要》的全员培训工作。要积极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深入调研外地贯彻《纲要》的先进经验,从实际出发,制定我市贯彻落实《纲要》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确定不同阶段的目标要求,提出工作进度,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确保《纲要》得到全面正确执行。
  (二)根据《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要求,认真编制我市依法行政规划,明确年度任务,落实部门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制定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组织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先进评选活动,推动依法行政深入发展。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做好清理执法主体、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责,落实执法责任的工作。下半年适时召开一次全市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现场会,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认真完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考评奖励、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三项制度建设,组织进行年度评议考核。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完善审批手续,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要健全档案资料,加强培训考核。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促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协调工作,主动配合有关机关执法检查,妥善处理执法争议和矛盾,切实解决执法不严、违法不纠、执法扰民等问题。
  (五)指导协调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按照《实施行政许可法配套制度建设指导意见》,建立健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制度、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制度、重大行政许可决定的备案制度、公民和法人的申诉及检举制度、实施行政许可责任制度等。完善“一门受理、转告相关、并联许可、限时完成、过程监督、责任追究”和“一个窗口”对外许可审批形式的程序规范与制度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把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规定、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二、高质量高效率地做好政府立法工作
  (一)科学编制立法计划。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服务效能为重点,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遵循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政府立法工作计划。要把握立法规律和立法时机,正确处理好政府立法与改革的关系,做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立法进程与改革进程相适应。
  (二)改进立法方式,扩大立法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实行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三结合,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要采取多种形式听取意见,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草案,要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尊重多数人的意愿,充分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加大对立法工作的宣传力度,每颁布一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都要采取一定的形式进行宣传。
  (三)转变立法观念,正确把握立法取向。对已有上位法且法律规定明确、操作性强的,不再立法;对已有上位法,但法律规定较原则,需要细化的,制定实施细则,缺什么补什么,有几条就规定几条,防止照抄照搬上位法;对没有上位法,短时间不可能制定但在政府工作中又急需的,要优先安排,抓紧调研,及时出台。注意克服立法工作中存在的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内容、重实体轻程序、重管理轻监督、重权利轻义务等不良倾向,使政府立法真正达到科学、可行、有效的要求。
  三、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一)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行政复议案件,实行简易程序和书面审理;对复杂疑难案件,试行听证、质证程序,提高办案质量。
  (二)按照行政复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统计报告制度,完善行政复议文书立卷、归档工作,组织进行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工作,规范行政复议行为,提高行政复议效率。
  (三)建立行政复议考核评比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上级行政复议机关要加强对下级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及时纠正那些依法应当受理而不受理以及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等违反行政复议法的做法。要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首长参加行政应诉的规定,主动协调行政被告机关的诉讼活动,努力提高我市行政机关的行政诉讼工作水平。
  四、健全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一)尽快落实备案工作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三级政府、两级监督”的备案工作体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监督力度,建立依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处理机制和办法,完善备案工作责任领导和责任经办人的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三)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半年和年终通报制度,纠正违规制定规范性文件以及漏报、不报等现象,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定期组织备案工作的检查评比活动。
  五、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一)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建设。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和依法行政的全面开展,政府法制工作的任务愈来愈重。各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要主动向本级政府汇报工作,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方面的支持,力争通过贯彻《纲要》,促进各级法制工作机构得到加强和发展;法制工作机构也要不等不靠,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二)认真抓好法制干部队伍建设。政府法制工作要履行好高级顾问、合格参谋、得力助手的职能,法制干部必须具备理论思维能力、战略思维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工作创新能力。各级法制工作机构要把加强干部的学习培养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把选派干部外出学习培训及抓好在职培训结合起来,强化法制干部的法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法制干部的法律素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2006年,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关键时期,政府法制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我们要以积极进取、自强不息的精神,以迎难而上、开拓创新的勇气,埋头苦干,奋发有为,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