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迎接2006年“一会一活动”做好城市容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西安市迎接2006年“一会一活动”做好
城市容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4月5日—10日,第十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和丙戌(2006)年清明公祭轩辕黄帝典礼活动(以下简称“一会一活动”)将在我市召开。为了确保会议期间城市容貌整洁有序,努力营造隆重、热烈、祥和的贸洽会氛围,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从3月18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迎接“一会一活动”城市容貌整治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此次整治活动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际化、市场化、人文化、生态化”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城市容貌标准为依据、以实施“畅、净、宁、亮、新、绿”工程为重点,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为目标,狠抓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为全体市民和参加“一会一活动”的来宾营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一会一活动”期间城市容貌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成立“一会一活动”城市容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西安市副市长 杨广信
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张建政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小六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元合
市政府副秘书长 冯慧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 庞阿平
成 员:新城区区长 赵长春
莲湖区区长 丁玉萍
碑林区区长 史晓红
雁塔区区长 吴 键
未央区区长 郭大为
灞桥区区长 何 元
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主任 雷英杰
市建委主任 史健生
市工商局局长 杜梦西
市规划局局长 和红星
市交通局局长 任文斌
市旅游局局长 周爱全
市民政局局长 杜锁强
市环保局局长 罗亚民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张平均
市市容园林局局长 田高社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金彪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吕 强
市公安交管支队支队长 和三友
市供销合作联社主任 冯兆志
市水务局局长 夏仁朝
市林业局局长 王百旺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李庚乾
市卫生局局长 张立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建政兼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小六、李元合、冯慧武、庞阿平兼任,各位副主任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的协调,办公室负责“一会一活动”城市容貌整治活动的日常协调工作。城六区政府和市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抓好工作。
三、整治目标
按照《西安市城市容貌标准》,城六区政府和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尽快安排部署,通过专项整治,要达到:“畅”,即主次干道和人行道畅通无阻,市民行走方便自由;“净”,即市容环境干净整洁,城市外观靓丽优美;“宁”,即大街小巷无超标噪音,人居环境宁静和谐;“亮”,即道路点亮设施完善,城市夜景流光溢彩;“新”,即环境容貌赏心悦目,城市品位高雅清新;“绿”,即花草树木满目苍翠,城市绿化生机盎然。
“畅、净、宁、亮、新、绿”六项工程三十项专项整治活动,分别由市级有关部门、城六区政府组织实施。
畅,即主次干道和人行道畅通无阻,市民行走方便自由。围绕提高人行道通行能力,开展七项整治活动:一是拆除人行道乱搭乱建的棚亭;二是清理取缔占用人行道洗车、擦车、修车、装饰等违章占道作业;三是整顿规范人行道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四是清理人行道废弃线杆、水泥墩、钢筋、角铁等障碍物;五是整顿规范人行道机动车辆停放秩序;六是对人行道路面破损、地砖松动进行整修;七是在人行道设置限制机动车停放的隔离桩、隔离墩等,设立人行道禁停机动车警示牌。
净,即市容环境干净整洁,城市外观靓丽优美。以提高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为重点,开展七项整治活动:一是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二是加强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和消纳管理;三是添置果皮箱、垃圾桶等市容公用设施;四是明确建设方的管理责任,规范施工工地管理,抓好建筑工地出入道路硬化、建筑渣土密闭清运、易产生扬尘物料覆盖等关键环节;五是清洗、粉饰建筑物立面,清理临街阳台上堆积的杂物、悬挂物;六是运用市场手段和经营城市的思路,规范公厕管理;七是清理市政公用设施上乱贴乱画和花坛绿带内的杂物。
宁,即大街小巷无超标噪音,人居环境宁静和谐。开展五项整治活动:一是关闭临街住宅楼破墙、破窗开设的经营店铺;二是关停临街居民区五金制作、焊接等手工作坊;三是清理取缔临街店铺宣传促销活动的音响设施,降低街区噪音;四是清理取缔各种非法占道经营和临街门店出店经营;五是清理取缔非法劳务市场和占道夜市。
亮,即道路点亮设施完善,城市夜景流光溢彩。开展两项整治活动:一是主干道两侧主要建筑、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标志性建(构)筑物实施霓虹灯、彩灯、射灯点亮;二是按照城市灯光和夜景规划要求,主干道的路灯亮灯率达到95%以上。
新,即环境容貌赏心悦目,城市品位高雅清新。开展三项整治活动:一是清理整治一店多牌和破旧不洁、大小不一、风格不同、用字不规范的门头牌匾;二是拆除、清理钟楼、火车站、城墙、旅游景点等周边的建(构)筑物第五立面乱搭乱建的棚亭和乱堆乱放的杂物;三是规范各类指示牌、建筑物名称、门牌字号、导游图等城市标志物,清理、清洗污物和野广告。
绿,即主要大街有鲜花,背街小巷有绿色,隔车带整洁无垃圾,草坪绿地无裸露,行道树美观无缺株,花卉苗木无枯枝。
四、责任划分及工作要求
六项工程及三十项专项整治活动内容,按照市区事权划分原则,市级有关部门负责十二项专项整治内容,城六区政府和长安区、临潼区政府及四个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十八项专项整治内容。
(一)市级部门责任及工作要求。
1.整顿人行道机动车辆停放秩序。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公安交管支队配合。
工作要求: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制定整治方案,规范机动车占道停车场(点),清理非法占道机动车辆,进行长效管理,市公安交管支队配合管理。
2.对人行道路面破损、地砖松动进行整修。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工作要求:市市政管委会负责修补破损人行道,铺设地砖。
3.清理市政公用设施上乱贴乱画和花坛、绿带、树坑内杂物,整修树池。
责任单位:市市容园林局牵头,邮政、电信、交通等部门配合。
工作要求:电话亭、书报亭、公交调度站、自行车保管站、阅报栏、广告牌等市政公用设施,由各设置单位负责维护保洁,保持整洁、完好,无乱贴乱画现象。市市容园林局负责整修树池树坑,保持树池规范、主干道树坑箅齐全、树坑平整,及时清理花坛、绿带内杂物。
4.按照城市灯光和夜景规划要求,主干道的路灯照明率不低于95%。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工作要求: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按照《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91》要求,检查、维修道路照明设施,使主干道的照明率不低于95%,落实日常管理措施。
5.规范指示牌、建筑物名称、门牌字号、导游图等城市标志物,清理、清洗污物和野广告。
责任单位:市政管理委员会牵头,各标识设立部门配合。
工作要求:各设置部门要保持标志物布局合理、内容醒目,用字规范;主要街区的标志物应有中英文标识;每天派出专人进行保洁,清理野广告,保证各类标志物干净、整洁。
6.加强城市出入口、客运场(站)、公交车辆的保洁。
责任单位:西安市交通局。
工作要求:做到道路干净,无尘土;督促检查城东、城西、城北客运站等窗口单位做好内部容貌整治工作;加大对公交车辆、出租车车容车貌管理力度,保持车身干净卫生;负责擦洗各类公交站牌和候车棚亭。严厉打击外地旅游车辆非法营运。
7.加大旅游秩序的监管力度。
责任单位:西安市旅游局。
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各旅游景点,特别是临潼兵马俑、钟楼、鼓楼、陕西历史博物馆、碑林博物馆、大(小)雁塔、大唐芙蓉园等景点旅游秩序的监管力度,坚决打击“黑导游”。
8.做好“一会一活动”期间的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
责任单位: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卫生局配合。
工作要求:在“一会一活动”前,对全市各大宾馆、饭店及从事饮食经营的行业进行一次全面的食品卫生检查,全力保障“一会一活动”期间来宾用餐、住宿舒适、卫生,确保无不安全事故发生。
9.负责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清理救助工作。
责任单位:西安市民政局牵头,按照市政发〔2004〕119号文件精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做好清理救助工作。
工作要求:对城市中心区的流浪乞讨者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或救助。扶正、补齐、规范门牌、路(街)牌等城市标志物名称;对门牌、路牌进行一次全面的补缺、清洗、油饰。
10.负责做好交通疏导及安全保卫工作。
责任单位:西安市公安局、市交管支队。
工作要求:严格控制贸洽会期间其他大型活动的审批。针对我市在建市政工程工期,做好市内交通的疏导工作,特别是贸洽会期间的交通管理工作。负责擦洗、油饰交通隔离栏、隔离墩、岗亭、岗台等交通设施和各类交通标志;加强对机动车交通秩序的管理,尤其要加大对主干道喇叭口地段的机动和人力三轮车载客行为的查处力度;取缔快、慢车道的流动售报、售物。
11.负责对流动收购从业者的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市供销合作联社牵头,市商贸局、工商局、公安局、城管执法局配合。
工作要求:尽快研究出台管理办法,对流动收购从业者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收购废品时间,加强对废品收购点的管理,防止二次污染。
12.做好绿化美化工作。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市容园林局、市水务局。
工作要求:利用春季植树造林的大好时机,认真落实植树造林计划,实施大水大绿工程,搞好植树绿化工作。认真实施2006年园林绿化工作方案,在“一会一活动”前争取完成城市主干道的绿化美化工作,重点抓好几条鲜花大道的建设工作,补栽行道树,补齐隔车带绿篱,抓紧实施66个街头绿地小广场的选址和建设工作。
(二)城六区和长安区、临潼区政府,4个开发区管委会主要任务及工作要求。
城六区和长安区、临潼区政府,4个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城管执法局会同市市容园林局、市规划局、市建委督促落实。
1.拆除违法建设的建(构)筑物。
工作要求:城六区和长安区、临潼区政府,4个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先主干道、后次干道,先单位、后个体的顺序,拆除辖区违法建设的建(构)筑物,做到辖区基本无违法建(构)筑物,人行道无堵塞、占用消防通道、盲道的棚亭;恢复原有人行道路面,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监督检查。
2.清理取缔占用人行道洗车、擦车、修车、装饰等违章占道作业。
工作要求:城六区和长安区、临潼区政府,4个开发区管委会执法局和市容园林局依据《西安市城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办法》(〔2004〕41号市长令)负责各自辖区管理工作,保证洗车站(点)无占道洗车、擦车,无随地排放污水,机动车(非机动车)修理、装饰门店无占道作业;机动车装饰、美容行业无随意扩大作业场所进行洗车、擦车;建立长效管理措施。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监督检查。
3.整顿规范人行道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
工作要求:城六区市容局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点管理,确保非机动车停放站(点)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设置规范;车辆停放整齐,单排摆放,车头向外,无挤占盲道;做到五统一(遮阳伞、护栏、价目牌、桌椅、服装)。区城管执法局负责监督检查。
4.清理人行道废弃的线杆、水泥墩、钢筋、角铁等障碍物。
工作要求:城六区建设局负责清除露出地面的废弃钢筋、螺钉、水泥墩等影响行人通行的障碍物;清除完后及时清理现场,恢复路面原貌。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
5.提高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
工作要求:城六区市容局负责按标准配齐保洁员,落实路段管理责任制;坚持早查制度;推广湿法作业,降低扬尘。市市容园林局负责监督检查。
6.加强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和消纳管理。
工作要求:城六区市容园林局负责,区执法局配合对辖区临街门店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分类收集,密闭清运。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容园林局负责监督检查。
7.添置果皮箱、垃圾桶,做到管理规范。
工作要求:城六区市容局负责辖区果皮箱、垃圾桶合理设置,式样统一;定期清掏、擦洗,保持整洁。市市容园林局负责监督检查。
8.规范建筑工地管理,抓好建筑工地出入道路硬化、建筑渣土密闭清运、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覆盖等工作。
工作要求:城六区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市容园林局负责辖区建筑工地管理,确保施工工地设置公示牌和环境保护监督栏,标志清晰醒目,内容完整;工地设置不低于规定高度(工地位于主干道旁为2.5米,其余为1.8米)的围挡墙,沿街的建筑工地设置文化墙,保持干净整洁;设置清洗台,对驶出的车辆进行冲洗;硬化处理施工工地出入口,并保持整洁;渣土密闭清运,无沿途抛撒;场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实施覆盖处理,杜绝建筑扬尘污染环境。市建委、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监督检查。
9.清洗、整修、粉饰建筑物立面,清理沿街阳台上的堆积物、悬挂物等。
工作要求:城六区建设局负责辖区建筑物立面管理,组织协调住户对临街建(构)筑物定期进行清洗、粉刷、维修,保持外形良好、整洁;限定阳台内堆放物、悬挂物不超出护栏,有整治方案和长效管理措施。市建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容园林局负责监督检查。
10.规范公厕管理。
工作要求:城六区市容局负责辖区公厕管理,确保公厕标志规范、明显,衣帽钩、洗手池等设施齐备完好。做到四净(地面、坑位、门窗、四壁)三无(无蝇蛆、尿碱、臭味)。市市容园林局负责监督检查。
11.关闭临街住宅楼破墙、破窗开设的经营店铺。
工作要求:市规划局牵头,市工商局和市、区城管执法局配合参与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有重点、分阶段组织集中整治,逐步关停破墙、破窗开设的经营店铺,限时恢复建筑物原貌,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市规划局负责监督检查。
12.关停临街居民区的五金制作、焊接手工小作坊。
工作要求:市工商局牵头,城六区环保局、城管执法局负责取缔辖区内无证经营的临街及居民生活区五金制作、焊接手工作坊。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监督检查。
13.清理临街店铺宣传促销活动的音响设施,降低主要街区噪音。
工作要求:城六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治理辖区临街门店宣传促销活动高音喇叭噪音污染,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监督检查。
14.清理取缔各种非法占道经营和临街门店出店经营。
工作要求:城六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制定长效管理措施,督导各执法中队落实四定方案,加强日常检查管理,保持一、二类主干道无非法占道经营和临街门店出店经营,三类道路无集结性占道经营。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监督检查。
15.清理取缔非法劳务市场及占道夜市。
工作要求:城六区劳动局、城管执法局分别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并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城市道路无非法劳务市场和占道夜市。市劳动保障局、城管执法局负责监督检查。
16.主干道两侧主要建筑、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标志性构筑物按有关规定实施霓虹灯、彩灯、射灯点亮。
工作要求:城六区建设局负责协调辖区点亮工程,确保城区主干道两侧主要建筑、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标志性构筑物安装霓虹灯、彩灯、射灯等点亮设施,按时间要求实施点亮。市市政委负责监督检查。
17.清理整治一店多牌和破旧不洁、大小不一、风格不同、用字不规范的门头牌匾。
工作要求:城六区城管执法局负责辖区临街门店牌匾整治工作,做到“一店一牌”,设置位置、高度符合规定,沿街楼体立面除一楼门店外,无非法设置的其他标识。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监督检查。
18.拆除、清理重点区域或路段建(构)筑物第五立面乱搭乱建的棚亭和乱堆乱放的杂物。
工作要求:城六区建设局负责钟楼、火车站、城墙、旅游景点周边和一、二类道路两侧建(构)筑物第五立面无乱搭建的棚亭,做到无随意堆放的杂物,有条件的可实施绿毯覆盖。市建委负责督促检查。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查找问题,制定方案。(3月20日—3月22日)
城六区和长安、临潼区政府、4个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各自职责,结合“畅、净、宁、亮、新、绿”六大整治任务,查找问题、制定方案、宣传动员、落实责任。借助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宣传工具,充分发挥舆论传播作用,宣传在“一会一活动”期间,开展城市容貌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发动全体市民,积极参与整治工作,形成合力,共同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3月23日—4月1日)
各区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动员所有力量,针对薄弱环节,立即采取得力措施,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力求3月底前达到城市容貌整治工作目标,并按要求进行自查验收。
(三)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4月2日—4月3日)
4月2、3日,“一会一活动”城市容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区、各部门“一会一活动”城市容貌整治工作成果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单位,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具体检查安排另行制定。
六、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城六区政府和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市政府对城市管理向精细化方向发展的要求,充分认识此次“一会一活动”城市容貌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整治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要在单位上下形成一把手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合力抓的良好氛围,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二)对照目标、夯实基础。“畅、净、宁、亮、新、绿”六项整治任务不仅涵盖了城市管理的多个层面,而且把握住了城市管理中亟待解决的几个突出问题。这就要求各区、各有关部门根据整治目标,将其延伸到工作职责的各个方面并进一步细化,逐条逐款对照,看看哪些问题已得到解决,哪些问题还需要改进,只有不断地探索和完善,才能为贸洽会城市容貌的整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一会一活动”城市容貌整治活动涉及市政、建设、市容园林、工商、规划、环保、公安、劳动、城管执法、交通、旅游、民政等多个职能部门,虽有责任分工,单靠某个单位的力量是难以完成的,各成员单位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同其他单位的配合与沟通,围绕整治目标,加大宣传力度,落实管理责任,积极探索重大活动城市容貌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0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