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放心早餐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西安市放心早餐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我市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方便群众生活,解决当前早餐供应网点少、卫生条件差、居民就餐难的问题,进一步为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市区范围内实施放心早餐工作。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实施放心早餐工作以本市商业发展规划为指导,以方便城市居民消费,培育社区早餐市场和扩大下岗职工再就业为方向,以为城市居民提供营养、卫生、方便的早餐食品,切实提高我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规范餐饮市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承办”的原则和工业化生产、现代化物流配送的管理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早餐食品的生产销售网络。
从今年起,首先在雁塔区全区,在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各选两个街道办事处进行试点。试点期在居民社区、中小学校等场所,重点引导现有餐饮企业开展早餐经营,同时发展集中生产、统一配送、连锁经营的早餐供应网络,逐步开展送餐上门业务。在完善、提高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向城六区逐步推开,不断扩大放心早餐网点覆盖面。
二、实施内容
各区要充分利用现有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推进放心早餐工作。
(一)多渠道增加早餐经营网点。积极引导和动员我市现有餐饮企业、机关院校食堂、社区餐饮超市、连锁店,增设早餐供应项目,增加供应品种,积极为群众搞好服务供应。
(二)发展早餐连锁经营企业。采取面向社会公开征召的方式,选定符合条件的企业,组建集中生产、统一配送、连锁经营的早餐经营公司,按照品种标准化、生产工厂化、经营连锁化、管理科学化的要求组织加工生产,按现代物流的管理方式,向早餐连锁经营网点统一配送早餐食品。开发早餐供应点应充分利用现有固定餐饮经营门点资源,并辅以统一规格、统一标志、统一形象的流动餐饮车。同时,优先吸纳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安排从事早餐生产和经营。
(三)工商、卫生、环保、城管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加大力度,整顿规范餐饮市场。要严格按照国家质量、卫生标准对早餐经营企业进行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通过整顿规范,不断提高,确定一批卫生状况好、管理规范的餐饮店,作为早餐供应示范单位。促进餐饮企业管理达标,健康发展。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实施放心早餐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需要各级政府加强领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为此,市政府专门成立了西安市早餐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早餐办”),办公室设在市商贸局。市早餐办负责召集各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早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商贸局负责制定放心早餐经营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办理有关手续,并做好监管工作,积极帮助解决放心早餐工作实施中的有关问题。
试点区、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协调、落实辖区内放心早餐工作的实施,规范现有经营企业,组织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积极参与早餐经营。
(二)坚持市场运作的原则,严格标准条件,公开征召早餐经营企业。由市早餐办向社会公布早餐经营公司所具备的条件,采用招投标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公司投资承办我市早餐工作。被选早餐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认真规划,合理布点。试点区、街道办事处要对现有早餐供应网点进行调查,摸清网点分布和居民需求情况,在社区合理布点,确定早餐供应网点的设置地点和数量,制定具体布点方案并报市早餐办备案。
(四)建立监督管理和退出机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早餐承办企业生产加工过程及销售的监督管理,对卫生质量不能达标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不能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取消其经营资格。
(五)积极扶持和培育早餐市场。市、区各有关部门应鼓励社会餐饮企业、餐饮超市、连锁店等与早餐经营公司合作开展业务;积极鼓励下岗职工及失业人员从事早餐经营业务,在办理卫生、工商、税收等相关手续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各新闻媒体要配合实施放心早餐工作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倡导卫生、营养、健康消费,引导群众远离脏、乱、差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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