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团参加第三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意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人民政府七部门关于组团参加“第三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意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的通知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组团参加第三届中博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博会基本情况
  第三届中博会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意大利有关部门联合主办,定于2006年9月15日至18日在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举行。本届中博会共设医药、电子信息、汽车、摩托车配件、家用电器、纺织服装、食品饮料、法国中小企业展区等9个展区12个展馆5000多个展位,展区面积为12万平方米。中博会将为中意两国中小企业构建“展示、交易、交流、合作”的平台,对促进中意中小企业经贸合作取得新进展提供一个良好机会。中博会同时举办中小企业高峰论坛、项目推介、采购说明、融资洽谈等诸多会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是一次难得的中小企业的盛会。
  二、组织机构
  成立西安市经贸代表团,团长由市人民政府黄省身副市长担任,副团长由市人民政府益翔副秘书长、市经委陈俐民主任担任,秘书长由市经委安文中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外经局、市工商联、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机电化工公司、市轻纺建材公司以及各区县的有关领导同志组成。代表团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参展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经委副主任安文中兼任,副主任由市经委经济运行处处长段忠明担任。办公室设在市经委经济运行处,工作人员从代表团成员单位中抽调。
  三、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请各单位于8月16日前,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参会参展和展位的落实工作。
  (二)请各单位于8月28日前,将参加中博会人员名单、参会参展企业名单及展出产品目录,报市经委经济运行处。
  (三)本届“中博会”每个标准展位6800元,考虑到我市企业的实际困难,市人民政府将给予一定的减免或补贴。请各参会企业将展位费于8月28日前缴市经委经济运行处。
  (五)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做好“中博会”展位的落实工作。
  四、联系办法
  联系人: 张 顺
  联系电话:87295653 13032907888

  附件:1.第三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意中小企业博览会西安市代表团展位分配表
     2.第三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意中小企业博览会参展申请表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1:
第三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暨
中意中小企业博览会西安市代表团展位分配表

编号
单位名称
展位数量
备注
1
各区县
各1个
2
市国资委
2
3
市外经局
1
4
高新区
3
5
经济开发区
3
6
市私营企业协会
3
7
市机电化工公司
1
8
市轻纺建材公司
1
备注:各单位应保证分配的展位数,多者不限。

附件2:
第三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
暨中意中小企业博览会参展申请表

参 展 单 位 全 称
中文
 
英文
 
工商营业执照号码
单 位 详 细 地 址
中文
 
邮政编码
 
英文
 
 
联系
电话
 
手机
 
单 位 网 址
 
电 子 邮 箱
 
传真
 
申 请 展 位
国际标准展位(3m×3m)( )个 参展费用
室 内 净 地
净地面积( )平方米 参展费用
展品及项目内容
 
其中名
优产品
获 国 家 名 优 产 品
 
获省(区、市)名优产品
 
获地区(市)名优产品
 
收 款 单 位:
开 户 银 行:
号:
本单位申请参加2006年第三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意中小企业博览会,并愿意服从博览会组委会的安排和遵守一切参展规则。
申请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