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杨广信副市长在贯彻落实中央有关从严土地管理政策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杨广信副市长在贯彻落实中央有关
从严土地管理政策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8月11日)
市政府今天召开会议,传达学习7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37号、50号文件及国土资源部两个《紧急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研究如何加强我市土地管理、坚决制止土地违法行为的具体措施,从而把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37号文件和国土资源部的《紧急通知》下发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市政府专题会、党组会、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进行学习,研究贯彻措施,6月2日下发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住宅结构稳定住房价格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06〕51号)。7月12日,孙清云书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专门研究贯彻国家土地政策严格土地管理问题,提出了从严土地管理工作的6点意见。今天的会议,是对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的再学习,是从严管理土地工作的再动员。刚才,市国土局田党生局长传达了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文件精神,分析了我市土地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从严土地管理的措施,讲的很全面,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从严土地管理工作的认识
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地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是新时期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是由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的,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我市的土地管理工作,同样面临着耕地保护任务重、建设用地指标少、发展用地需求量大的严峻形势。“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落实“国际化、市场化、人文化、生态化”战略的关键时期,发展经济不可避免地要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如何科学、合理地利用好土地资源,既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又能节约、集约用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必要的建设用地保障,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艰巨的任务。我们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土地管理工作全局,坚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基本国策,依法保护和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好国土资源,在推动经济社会较快发展的同时,保证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要进一步提高对从严土地管理工作的认识,树立可持续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抑制一些行业和地区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的要求,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土地管理体制,提高队伍素质,坚持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调控作用,创造性地做好调控形势下的土地管理工作。
二、依法严格保护耕地,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要坚定不移地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我市的农业比重还比较大,城市发展可利用的土地资源不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城市化发展步伐,要求我们必须坚持有保有压、从严从紧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依法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工作,使我市的耕地保有量维持在必需的水平。各级政府要对本地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质量负责。在建设用地报批中,要严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关,禁止随意调整和核减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位置和面积;要狠抓土地开发整理,确保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得到落实,做到先补后占、占一补一。要严格执法,坚决禁止和及时查处未批先占、以租代征、随意侵占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守住基本农田这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因征地补偿不合理、不到位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越来越多,已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我市在这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在征地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国土资源的关系,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控制征地范围,拓宽安置途径,完善补偿标准,规范征地程序,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要进一步调查研究,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和征地补偿费支付保障制度,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机制,确保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依法、足额、及时支付到位。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征地程序,严格执行征地公告制度,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获得行政、法律救助的权利。凡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使用被征土地。
三、依法处置闲置土地,不断提高集约、节约用地水平
市委、市政府对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非常重视,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市国土资源局也抓得很紧,使全市的闲置土地清查处置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要进一步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市国土资源局要继续坚持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制度,对重点案件实施专项督查,做到一案一策,对症下药,逐宗解决。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监管,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要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要坚决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并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也要按闲置土地处置。市国土资源局要大力宣传我市闲置土地处理工作中的经验。要将闲置土地单位通报发改、规划、建设等部门,对闲置土地单位停止办理新的项目备案、规划及用地报批,直至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完毕。要把开发区闲置土地纳入全市清理闲置土地的范围进行统计。各级领导干部一律不得干预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对阻挠、干扰闲置土地处理工作正常进行的,坚决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不断提高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缓解土地供求矛盾的客观要求。今后供地,对每宗用地都要规定投入产出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各项建设都要尽量节省用地,千方百计不占或少占耕地。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决定》,在工业项目用地审批中落实投资强度限制,积极推行多层标准厂房。运用市场准入标准、经济杠杆和供地政策,引导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的集聚效应。推进集约节约用地,要在提高现有土地利用率上下功夫,把节约土地放在首位。坚持以用为先的原则,积极清理消化利用闲置土地。利用城镇国有存量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要尽可能地提高土地容积率,促进地尽其利、地尽其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37号文件和市政府51号文件,科学编制供地计划,合理确定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的规模、结构、时间,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用地的供应量,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要坚定信心,克服困难,进一步加大土地储备的工作力度,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充分发挥土地储备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只有政府手中掌握了一定数量的储备土地,才能通过调控土地开发强度、调整土地利用结构、适时有序公开出让土地等手段,实现城市发展中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当前,特别要在挖掘存量土地储备潜力上下功夫,通过土地储备,盘活低效利用的存量土地,处置闲置土地。还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新增储备用地报批途径、效率问题,不断拓宽土地储备渠道。今后,凡是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企业搬迁腾出的土地、城中村改造富余的土地、改变原批准用途被依法收回的土地等,均要纳入政府土地储备范围。发改、建设、规划等部门要认清形势,全力支持土地储备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四类经营性用地一律不准预先备案、立项、定点的精神。今后,如果出现预先备案、立项、定点问题,要按照国家规定,不管是否存在行贿受贿行为,都要予以查处。各部门要严肃对待这个问题。
四、依法完善管理体制,积极培育发展全市统一的土地市场
依法合理用地,促进科学发展,必须积极培育和发展统一的土地市场。要深化土地市场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工业用地也要进行招拍挂出让试点,稳步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的有偿使用,划拨用地改变用途要进入市场,由政府实施收购储备后,以招拍挂方式出让。要完善市场管理体制,构建全市统一的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的土地市场。我市的土地市场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开发区目前自行审批供地、签订出让合同的做法,虽然有一些地方法规作支撑,但与国家大法和国务院的规定还有不一致的地方,也经不起检查,需要加以完善。目前各开发区和市国土局并行的多头供地,也容易造成土地市场的无序和恶性竞争,对全市的土地供应产生不利影响。对此,市国土资源局要从全局出发,尽快研究提出完善管理体制、统一土地市场、理顺供地行为的办法,将全市的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出让纳入统一的土地有形市场,保证土地市场的有序供给,实现土地供应的“一个龙头出水”。各开发区要严格依法履行建设用地审批程序,须报市政府审批的要按规定申报,至于出让土地收益,仍按现行政策执行,以促进开发区的发展。
五、依法查处违法用地,切实做好土地信访工作
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是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法定职责,“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要直接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对有案不查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国土资源部部署开展对“以租代征”违法用地、闲置土地和别墅用地的清理,市国土局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重点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批地、越权批地、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等土地违法行为。对重大违法违规案件,要公开调查、公开结果,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遏制乱占滥用耕地之风,关键在于严明法纪,处罚要到位,追究责任要到位。对非法批地和暗中支持导致土地被违法占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起决定性作用的领导干部,要依法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置国家政令于不顾,不听制止,顶风违法的,必须公开曝光、从重处理。要严格落实土地执法动态巡查责任制,加强事前防范。
要进一步做好土地信访工作,防止因征地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各区县、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强化信访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加强对土地信访工作的有效领导。要深入研究本地区、本部门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问题,认真抓好信访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进行深入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真正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始终坚持以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接访工作,认真接待初访群众,同时加大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对因征地引发的群体性上访,要抓紧调查处理,及时上报解决情况,切实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对有可能出现的再访和越访行为,要迅速反应,妥当处置。
六、加快推进土地规划修编工作,努力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措施,严格保护耕地,提高集约、节约用地水平,查处违法用地,这是当前各级政府及国土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努力抓好。在此同时,我们还要继续做好建设用地的供应工作。发展是硬道理,发展必然要新增用地。我市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滞后,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市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落实,制约着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曾培炎副总理去年1月28日在我市调研时的指示,国土资源部已将我市按土地规划修编试点城市对待,同意启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大纲的编制工作。去年以来,市国土局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迅速开展了规划修编前期工作和修编大纲的编制,于去年12月中旬上报到国土资源部。今年又根据曾培炎副总理有关西安城市规模的指示精神,对修编大纲进行了多次修改,也已报到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委员会待审。市国土局要加大协调力度,抓紧催办,争取早日批准,正式开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
为落实曾培炎副总理的指示精神,国土资源部同意在土地规划修编前,先为我市调剂增加5平方公里的建设用地指标。市国土资源局要积极同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部联系,尽早落实指标,报批征地,优先保障城市基础设施、普通商品住房、优势产业等重点行业和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较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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