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一期工程建设范围征地拆迁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西安市人民政府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该文件已失效。

为了保证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如期完成,现就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建设范围征地拆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地拆迁范围:北起国展中心南界,南至西安市结核病医院(含部分),西起长安南路,东至汇新路。

二、征地拆迁工作由雁塔区人民政府和曲江新区管委会共同负责。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三、各单位要顾全大局,积极做好干部群众思想工作,支持省、市重点项目建设。

四、任何集体、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和阻挡征地拆迁的正常开展。对扰乱征地拆迁正常秩序,违反治安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任何集体、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地拆迁范围内进行抢建、打井、栽树等一切以索要非法补偿为目的的活动。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