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调整唐都北郊花园用地范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未政字〔2005〕27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区调整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将徐家湾街道办事处联合村西南(唐都北郊花园项目选址范围)5.44公顷一般农田调整为建设预留地。
二、将草滩街道办事处柳林村东的5.44公顷建设预留地调整为一般农田。
三、请你区按程序做好图件变更工作,并向上级土地管理部门报备。
西安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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