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将灞桥区红旗街道办事处向阳沟村神峪寺沟未利用土地修改为建设预留地的批复


灞桥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将神峪寺沟未利用土地修改为建设预留地的请示》(灞政字〔2005〕3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区将灞桥区红旗街道办事处向阳沟村神峪寺沟22.0公顷原规划的未利用土地修改为建设预留地。请你区按程序做好图件变更工作,并向上级土地管理部门报备。
西安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