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危房改造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保障范围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申请流程主要为“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镇街审核、县级审批”。

1.农户自愿申请。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户籍证明、低收入群体对象身份等相关证明,以及改造资金筹集情况和改造意愿说明等)。

2.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村委会收到农户申请后,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上报镇街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上报,并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3.镇街审核。镇街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申报材料,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报县级住建部门审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原因。

4.县级审批。区县住建部门对镇街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批准,并根据房屋危险程度鉴定意见,核定改造方式,结果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