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印发

6月1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西安市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印发,指导和规范全市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预案》明确,市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是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陆生野生动物疫情类型、风险等级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分布情况、活动规律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陆生野生动物疫情预警级别由高至低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关注野生动物疫情预警信息变化,指导和督促全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强野生动物巡查和巡护;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宣传工作,落实疫情应急装备、物资等各项准备;全市突发重大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备队进入待命状态。

《预案》要求,全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必需的防护用品、防疫物资、交通及通信工具以及其他物资。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组织对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备队成员进行系统培训,有计划地组织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按预案进行演练,确保职责任务明确,具备应对突发重大陆生野生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能力。《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