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关于2022年6月30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6月30日-2022年7月6日(7日)。

序号文件名称批复文号发文时间
1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  关于瑞派宠物医院太乙路铁一中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碑批复  〔2022〕53号2022年6月23日
2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  关于西安康宁动物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碑批复  〔2022〕54号2022年6月23日
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  关于西安诺威宠物医院乐居场分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碑批复  〔2022〕55号2022年6月23日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方式

电话:029-83228831

通讯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89号(710048)

五、附件:

1、瑞派宠物医院太乙路铁一中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2、西安康宁动物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3、西安诺威宠物医院乐居场分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