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单位廉政灶采买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LX25-01-055Z(F)

二、项目名称:单位廉政灶采买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单位廉政灶采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西安未央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665号未央城建大厦21层

综合评分法

折扣率:99.97%

90.2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单位廉政灶采买):

服务类(西安未央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单位廉政灶采买

现在单位约98人用餐,一天两餐自助餐形式开餐,每月22个工作日承包商负责日常餐厅原材料的采购和配送,保证职工餐厅正常开餐,保障本单位应对突发事件和应急备勤时期的原材料供给。

1、须有冷链配送服务,鲜活物品保证在送达指定地点后依旧新鲜。 2、成交单位将货物按要求保质保量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提供本批次货物的货物清单(含货物种类、数量、价格等)。 3、成交单位提供的产品若出现不合格产品或在运输途中出现破损的,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及时响应并进行处理。 4、成交单位必须将所报项目的服务人员在采购人相关科室备案,保证采购人在有供货需求时能顺利联系到服务人员。 5、成交单位提供的产品必须是通过正规渠道采购,若发现成交单位提供的产品属于假货,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并终止合同。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483,68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葛凡(采购人代表)、高运华、刘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为基础,依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壹万元,按人民币壹万元收取。

请将采购代理服务费汇至下列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土门支行

账号:129904064810902

财务部电话:029-88489979-8501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单位廉政灶采买

1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陕西省、西安市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通过搭建信息对称、相互对接的平台,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本着“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如有融资需求,可自愿选择政府采购贷款进行融资,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实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未央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永祥路9号

联系方式:葛凡 029-862586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111号赛格·中京坊6幢1单元2层10201室

联系方式:029-88489979-8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甜、郑婧婧、袁歆雨

电话:029-88489979-8102

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