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JXG2024021
二、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1:西安市未央区中医医院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御井路与永顺东路十字西北角
当事人2:陕西中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西高智能大厦9楼913室
四、基本情况
举报人举报西安市未央区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及厂家涉嫌相互勾结串通;优于采购文件参数的供应商不能投标;采购文件中部分参数具有指向性,存在排斥其他供应商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关于举报事项,本机关依法受理后,向西安市未央区中医医院、陕西中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出了举报调查通知函。
经对西安市未央区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调查,无充分理由认定采购单位与厂家有相互勾结串通的行为;经专家论证,举报人所述内容均优于采购文件要求,按谈判文件规定,优于采购文件产品要求的参数可正常参与应标,举报事项涉及的参数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市场均不少于3家,不存在排他性。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西安市未央区财政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