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Z2002-GP-XC-141F
二、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南建信息化设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1:四川宏图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7栋1-1605
当事人1:西安市公安局 地址:西安市西大街63号
被投诉人1: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十层招标二部
被投诉人2:西安市公安局 地址:西安市西大街63号
相关供应商1: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38号3号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和西安市公安局未按“西安市公安局南建信息化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编号:SZ2002-GP-XC-141F)要求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存在隐瞒2019年被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事实,不能参与“西安市公安局南建信息化设计”项目,并成为成交供应商。请求撤销成交供应商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获得“西安市公安局南建信息化设计”项目的成交资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新的成交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针对投诉的问题,对该项目采购文件和相关资料进行调查了解,调取了“西安市公安局南建信息化设计”项目的采购资料,并向原行政处罚单位进行了核实。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的2019年9月12日被处罚人民币六万元,属于较大数额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取消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在“西安市公安局南建信息化设计”项目的成交供应商资格。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西安市人民政府或陕西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西安市财政局
2021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