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CZD2020-CS-2744/001

二、项目名称:西安市第三医院医疗设备一批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1:西安紫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西一路138号中贸大厦10504室

当事人1:西安市第三医院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三路东段10号

被投诉人1: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

相关供应商1:华润陕西医药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工业二路299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西安紫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因对“西安市第三医院医疗设备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编号:SCZD2020-CS-2744/001第一包)采购结果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之规定,决定受理投诉。依法向被投诉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西安市第三医院、中标供应商华润陕西医药有限公司送达了投诉答复通知书和投诉书副本,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和西安市第三医院就投诉问题进行了书面答复,并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投诉事项:投诉华润陕西医药有限公司,所投产品蔡司IOLMaster500光学生物测量仪的八项参数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投诉人投诉请求:要求中标方出示具有法律支持的书面文件来证明其产品符合采购文件;如未能出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针对投诉的问题,对该项目采购文件和相关资料进行调查了解,调取了“西安市第三医院医疗设备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资料,华润陕西医药有限公司的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的参数(投诉事项1、2、7、8项)与产品的实际参数不符。在投诉处理调查过程中,华润陕西医药有限公司未按照投诉答复通知书要求提供相关证据、依据和有关材料。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取消华润陕西医药有限公司在“西安市第三医院医疗设备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的成交结果资格。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陕西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西安市财政局

2021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