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DZC2021-199
二、项目名称:西安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密集架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1:洛阳康裕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寇店镇李家村5组
投诉人2:陕西琮泰信息科技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高新一路东侧高新正信大厦B座18层1804号
投诉人3:陕西博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金水路创新创业基地5楼516室
当事人1:西安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 地址: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河东路金桃路口
被投诉人1: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
被投诉人2:西安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 地址: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河东路金桃路口
相关供应商1: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陕西琮泰信息科技公司、陕西博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洛阳康裕办公家具有限公司,对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西安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密集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ZC2021-199)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之规定,对投诉决定受理。 一、投诉人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技术参数要求不合理、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 二、投诉人投诉请求 将《招标文件》中去掉提供样品、更改不合理技术参数、评分标准设置合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针对投诉的事项,经核查招标文件,第二章将企业规模设置为评审要素不合理;第三章要求提供样品不符合营商环境要求,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相关规定,责令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陕西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西安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