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陕西英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基地航天中路寰宇大厦A座2楼213室

邮编:710199

法定代表人:范学毅

联系电话:13324592429

被投诉人1:陕西卓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10号华奥大厦A座2002室

邮编:710000

联系人员:杜华龙

联系电话:029-88440695

相关供应商:西安瑞成公共安全消防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瑞成)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38号粤汉国际D座14层21402号

邮编:710000

联系人:杨萍

联系电话:029-89281972

投诉人陕西英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对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监督移动执法平台项目(项目编号:ZMZB2021XAXF-330)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投诉后,分别向代理机构、相关供应商、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进行了调查,相关当事人就投诉事项分别进行了书面说明,并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2022年5月6日本机关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论证,现作出处理决定。

一、投诉人投诉事项

1.中标单位西安瑞成不具备有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中第3条:社会保险参保条件。

2.中标单位西安瑞成违反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中第6、8条。

3.中标单位西安瑞成所提供投标产品不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为虚假响应。

4.中标单位西安瑞成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的嫌疑。

二、投诉人投诉请求

1.调查西安瑞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

2.调阅查看相关招投标、评审过程及演示环节的现场录像,避免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

3.请求重新评审,屏蔽原评审专家组成员,在财政部门监督下,随机另行抽取评审专家组成员进行评审复议。

三、投诉调查情况

投诉事项1:经核实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并经原评标委员会复核,西安瑞成投标文件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2:经调查,西安瑞成投标文件提供了合格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在本项目中独立投标,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3:经原评标委员会复核,西安瑞成提供的投标产品符合项目采购要求,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虚假响应,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4:经核实有关供应商,并经原评标委员会复核,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西安瑞成业绩证明材料造假,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四、投诉处理决定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关于投诉事项1、2、3、4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人投诉。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处理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西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西安市财政局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