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梦乐教学设备有限公司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HHGJZC2023-GK99

二、项目名称: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2023年教学办公设备采购项目1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西安梦乐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东段31号云峰大厦20层12010室

被投诉人:陕西华海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财富中心II期D座1幢4单元41808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西安梦乐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对“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2023年教学办公设备采购项目1,合同包2(智慧黑板教学一体机等设备)”(项目编号:HHGJZC2023-GK99)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1.采购产品《智慧黑板》中部分参数具有唯一性,指向性,明显存在排斥其他供应商的行为及情况。 2.采购产品《智慧黑板》中的学生行为评价系统具有唯一性,指向性,明显存在排斥其他供应商的行为及情况。 3.采购产品《智能交互平板一体机》中部分参数具有唯一性,指向性,明显存在排斥其他供应商的行为及情况。 投诉人投诉请求: 立即纠正违法行为,删除或修改具有指向性、排他性的参数,重新制定招标文件。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书面审查,对被投诉人陕西华海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现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经本机关调查并组织专家论证后,投诉事项1、2、3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均不少于3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人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机关名称:西安市未央区财政局

2023 年 0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