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森林防火责任书执行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9年,全市认真贯彻《森林防火条例》和省市年度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责任,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和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力度,努力克服冬春气候干燥对森林防火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成绩,有力保护了全市林区社会秩序稳定和森林资源安全。

为表彰先进,推动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2019年西安市森林防火责任书》,现对获得森林防火工作一等奖的周至县、邑区、临潼区、灞桥区、雁塔区、未央区、高陵区人民政府及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小王涧国有生态林场和获得二等奖的长安区、蓝田县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戒骄戒躁,增强责任心,落实责任制,全力保护好森林资源,努力推进绿色发展,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为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实现“追赶超越”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1113

市政办函[2019]21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