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皂河三年专项整治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5日
皂河三年专项整治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住建部和生态环境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建城〔2015〕130号)和《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陕政办发〔2015〕60号)工作要求,大力推进《西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市政办发〔2016〕64号)、《西安市关于全面落实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市字〔2017〕11号)工作任务的落实,着力抓好皂河流域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依据《西安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十九大建设美丽中国的新思想、新目标、新要求和新部署,以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为牵引,坚持系统治水、柔性治水,实施“五水共治”,纵深推进“五策治水”,以前瞻性、科学性、系统性为原则,突出皂河截污治污、水环境提升重点,多措并举,大力推进全流域综合整治。
(二)总体目标。
将皂河打造为一条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清水河,城市品质提升的景观河,宜居宜业宜游的民心河。
具体目标为:2018年年底全流域消除黑臭;2019年年底入渭口主要指标达到Ⅴ类;2020年年底全流域主要指标达到Ⅴ类,河道生态功能基本恢复;远期河道生态功能全面提升,群众满意,成效可靠。
(三)整治范围及主要措施。
整治范围为皂河源头至入渭口,全河段、全流域。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补水、生态修复、景观提升、长效管理等措施进行系统性全流域综合整治。
二、现状及存在问题
皂河发源于长安区局连村,流经长安区、雁塔区、高新区、沣东新城、未央区、经开区6个行政区及开发区,在经开区汇入渭河。河道全长35.85km,汇水面积283km²,其支流有大环河、沣惠渠、太平河等。
皂河是西安市城区五大排洪体系(灞河、浐河、皂河、漕运河、幸福河)之一,主要接纳西安城区南郊、西郊、北郊的城市雨水,及沿线一污、二污、六污、七污、九污、鱼化、草滩等7座污水处理厂尾水及超溢退水。
皂河沿线设有西部大道、南三环桥、富鱼路、昆明路、雁秋门、闫家村桥、农场西站7个水质监测断面。2018年,国家住建部和生态环境部专项检查指出,长安区韦曲南街—西部大道为重度黑臭,九污下游雁塔段1.8km、科技西路—昆明路段为轻度黑臭。2018年经我市自查,皂河高新段为轻度黑臭水体。
皂河目前存在主要问题如下:
(一)雨污分流不到位。
截污管网建设不完善,雨污管网错接、混接、漏接问题突出,晴天施工降水、景观退水等非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加大了污水处理厂负荷;雨天雨污混流经雨水口排入皂河。
(二)污水处理能力不足。
中上游污水厂处理厂长期满负荷或超负荷运行,在用水高峰期造成污水溢流直排入河,直排量约3.7—3.8万m3/d。
(三)皂河水来源水质标准偏低。
7座污水处理厂执行一级A标准,仍属劣Ⅴ类;初期雨水对皂河污染较为突出。
(四)生态环境较差。
无正常的生态来水,长期水质污染,加之部分河段存在黑臭底泥,导致皂河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水生态基本丧失。
(五)水生态景观建设缺失。
无法满足沿线城市品质提升与居民生活娱乐的需求。
(六)防涝体系标准偏低。
入皂河雨水管涵及河道未达到《西安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的要求。沿河的护堤地范围未确权,河道蓝线界定未落实。
(七)责任主体不明确。
河道、岸线、管渠以及沿岸路桥由市级单位与各区分段划片,存在多头治水,条块分割、交叉管理等问题。
三、整治任务
依据国家、陕西省及西安市水污染防治要求和相关规划,从“全流域”的角度,整体考虑“水质量”“水生态”“水景观”“水文化”“水经济”,系统治理、有序推进,以截污治污为根本,调水补水为条件,生态建设为提升,长效管理为保障。围绕“上游截污美化、中游控源减排、下游生态提质”建设目标,创新整治工作模式,实现皂河水环境质量快速提升和长治久清,实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治理愿景。主要任务如下:
(一)控源截污。
1.加大雨污分流改造。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分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解决雨污合流问题。2020年前,雨污水管网分流率达到95%以上,非生活污水不再进入污水处理厂,晴天雨水口无污水溢流,雨天污水溢流率低于10%。同时,在污水处理厂进水主干管沿线优化选址建设污水调蓄池,解决现状污水处理厂用水高峰时段及雨季污水溢流问题。流域内建设污水调蓄池7座。
2.完善截污管网。加快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系统“提质增效”,推动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科学实施沿河截污管道建设,流域内新建管网19km。实施皂河沿线区域内雨污水管网排查整治,重点解决雨污管网混流、错接、漏接等问题。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时必须同时实施配套管网建设,确保厂、网同步形成能力。
3.初期雨水治理。采用雨水末端净化系统等设施和技术,解决初期雨水对河道水质污染问题。
4.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新建航天基地污水处理厂(十四污)、郭杜污水处理厂(十五污)和雁塔区齐王污水处理厂。扩建常宁污水处理厂、第九污水处理厂、鱼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第六污水处理厂和经开草滩污水处理厂。远期扩建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第七污水处理厂。
5.污水处理厂提标加盖。对皂河流域7座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和加盖除臭。
6.提升污泥处置能力。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必须同步实施配套污泥处理设施。已建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按照《西安市污泥安全处置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处置落实。
7.强化皂河流域重污染企业管控。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实行联合执法,杜绝偷排漏排。
(二)内源治理。
针对淤积较为严重的河段进行清淤和垃圾清理,并按照有关要求规范处置。
(三)生态补水。
利用已建成的引调水设施,分别由潏河及沣三干渠引生态水至皂河上游和中游,补充皂河生态基流。
(四)生态修复。
采用底质改良、沉水植物种植、底栖动物投放及强化生态处理等措施进行水生态修复,对皂河入渭口3.3km河道和湿地公园实施工程改造。
(五)景观提升。
选取重要河段进行景观提升。包括取盖美化、节点打造,建设节点示范段14.58km,远期全流域景观提升。
(六)防涝提升。
远期实施防涝提升,入皂河雨水管涵达到《西安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中P=5年暴雨重现期的标准,皂河防涝标准达到P=50年暴雨重现期的标准。落实护堤地范围确权和河道蓝线界定。
(七)海绵城市。
依据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加快落实皂河沿线海绵城市建设,实现降雨下渗、调蓄与净化功能。因地制宜,科学布局下凹式绿地、植草沟、雨水花园、绿色屋顶、透水砖等低影响开发设施及其组合系统,解决城市雨水管涵负荷高、防涝能力弱、初期雨水污染突出等问题。
(八)长效管理。
建设皂河流域智慧生态管理系统,依托“生态物联网+”及环境大数据,进行信息化管理。重点对干流4个断面水质、水量,三条支流3个断面水质、水量,现有7座污水处理厂、新建3座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水量及调蓄池运行工况进行监控。
四、组织机构
成立市级皂河综合治理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水务局局长、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为成员单位,统筹谋划推进项目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由市水务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协调落实;市生态环境局有关领导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监督考核。
五、责任分工
《皂河三年专项整治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整治任务共八大类,按照统筹流域治理和项目归属,划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具体责任分工见附表。
六、计划安排
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皂河全线整治工作:
(一)准备启动阶段(2018年)。
一是成立市级皂河综合治理指挥部,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统筹推进。二是细化落实责任分工、任务分解。三是启动和完成皂河流域黑臭水体整治重点任务。启动长安区韦曲南街暗涵进口至韦曲北街暗涵出口4.4km暗涵段截污管道建设和河底清淤工程,完成韦曲北街暗涵出口至西部大道1.2km河底清淤工程;完成雁塔区污水调蓄应急工程和皂5、皂6、皂7、皂8、皂13截污管网工程建设。
(二)推进落实阶段(2019—2020年)。
2019年实施任务:完成截污管网、初期雨水治理、全域黑臭底泥清淤、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任务,实现入渭口主要指标达到Ⅴ类。2020年实施任务:完成污水厂提标和加盖除臭工程、水生态修复、打造部分景观节点、长效管理系统建设,保障全流域主要指标达到Ⅴ类,河道生态功能基本恢复。2020年以后远期实施任务:完成防涝提升、景观提升工程。
(三)长效管理阶段。
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实施流域统筹管理,强化运营维护,明确运营维护管理责任方,加强联合执法,严格责任追究;实施绩效考核,确保河道长治久清。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级皂河综合治理指挥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考核。指挥部定期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协调责任单位之间的工作配合,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总体工作进展情况。各相关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统筹协调,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尽快开展有关工作。要逐级夯实责任,决不允许推诿扯皮、贻误工作进展等现象发生。
(二)落实责任分工。
各单位要把皂河流域专项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真抓实干,统筹安排,确保皂河流域专项治理工作按期完成。要结合各自承担任务,尽快谋划部署全年工作,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务必做到五个明确:明确工作要求、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落实措施、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人、明确考核奖惩机制办法,确保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三)加强监督考核。
市生态环境局是皂河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考核牵头单位,要建立严格的监督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对相关区县、开发区和单位的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未能按计划推进或者年底完不成任务的单位,要有明确的奖惩措施。各单位要确定联络工作人员,加强工作对接与信息共享,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做好相互协调和配合,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府督查室要每月跟进工作落实,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四)保障资金来源。
皂河三年专项整治计划总投资估算为61.45亿元:控源截污投资56.37亿元、内源治理0.4亿元、生态修复3.1亿元、景观提升1.22亿元、长效管理0.36亿元。其中,规划外新增项目投资16.13亿元(市级财政2.26亿元,市级自筹9.3亿元,区级财政4.57亿元),规划内项目投资45.32亿元(市级财政20.64亿元,市级自筹9.2亿元,区级财政2.78亿元,区级自筹12.7亿元)。所需资金从以下三个方面筹措:
一是已规划的项目,继续按原规划安排的资金渠道保障项目资金。
二是新增项目中,相关区政府、开发区承担的整治项目,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统筹资金实施。
三是新增项目中,由市级承担的整治项目,通过三种途径解决:①属城建计划中安排实施的项目,继续由城建计划统筹安排;②对新建、扩建及污水厂提标改造等有收益回报类的项目,根据运行单位属性确定的项目建设模式,由特许经营主体投资建设,政府调整污水处理费;③对于纯公益性项目,从现有的财政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
同时紧抓国家大力实施水生态文明建设机遇,积极争取中、省补助资金以及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进行筹集。
(五)创新管理模式。
根据整治项目不同性质,灵活采用PPP、EPC、EPC-O等不同建设模式和运营管理形式,确立市级统筹管理、分类分区实施、财政共担、权责清晰的建设、运营、管理模式。对急需实施的关键项目,委托专业单位先期入场,同时迅速开展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及招投标工作等。先期入场单位若中标,则继续实施,若未中标则结算退出。
(六)加强防治联动。
加强公众参与监督,及时响应整改,实施防污、治污联动协作机制。定期开展整治效果评估与考核,依据工作进展、公众满意度、水质监测、河面和河岸保洁等方面治理成效,实施严格奖惩,确保工作落实和整治成效。
附件:皂河专项整治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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