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乡村文化风貌塑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乡村文化风貌塑造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15日

  西安市乡村文化风貌塑造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新时代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涉农区县、西咸新区和涉农开发区范围内,实施“乡村文化风貌塑造工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提高乡村文明程度,塑造乡村文化新风貌,打造乡村文化振兴的西安样板。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改革创新”的原则,进一步丰富乡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打造文化乐园和精神家园。

  (二)明确涉农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和涉农开发区管委会的主体责任,优化整合资源,形成功能完备、内容健康、活力洋溢的乡村文化新风貌。

  (三)以文化设施建设为基础,以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以文化活动和文化服务为载体,着力推进乡村文明水平提升,良好社会风尚形成。

  三、主要任务

  以乡村文化新风貌塑造为抓手,切实加大乡村公共文化设施、队伍、活动经费的保障。推进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特色化,繁荣兴盛乡村文化,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形成富有新时代西安特色的乡村文化新风貌。

  四、主要内容

  (一)开展新时代乡村文明传习。

  面向乡村干部群众,集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乡村宣讲”活动,举办系列讲座。编写适应乡村特点的乡村文化振兴战略读本和通俗理论读物。开展乡村理论图书配送,传播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活动,推动乡村党的理论、社科知识等内容的普及。开展新时代乡村文明传习示范点建设。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讲师团、市委党校、市文化旅游局、市社科院、团市委、市妇联,各涉农区县、西咸新区、各涉农开发区

  (二)加快乡村文化设施建设。

  深入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市办字〔2017〕107号)和《西安市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实施方案》(市办字〔2017〕154号),加快推进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依托镇村综合文化站,整合资源,拓展功能,提升服务,推进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村文化礼堂)建设。鼓励各区县适度提高乡村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经费保障标准和活动经费标准。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镇、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乡村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考核办、市文化旅游局、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各涉农区县、西咸新区、各涉农开发区

  (三)推进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传承。

  深入挖掘关中优秀传统农耕文化,结合新时代要求,推进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建设。积极培育新乡贤文化,培育发展新乡贤理事会等新乡贤组织,通过“举乡贤、颂乡贤、学乡贤、礼乡贤”,彰显新乡贤道德精神,探索引导新乡贤依法参与乡村治理,促进乡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组织编写“关中传统文化大众化系列通俗读物”“关中传统文化读本”,创作推出一批符合农村群众需求的传统文化通俗读物。深挖传统民间文化资源,发掘民间乡土记忆,凸显关中乡土文化底蕴。积极利用传统节日组织开展花会、灯会、庙会等民俗活动,打造节会品牌。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化旅游局、市文联、市社科院、市博览事务中心、西安文理学院,各涉农区县、西咸新区、各涉农开发区

  (四)创新文化惠民供给方式。

  加大反映新时代“三农”工作的优秀作品创作,不断推出反映乡村题材的精品力作。运用“三下乡”“文化进万家”“全民阅读”等活动载体,活跃乡村群众文化生活。创新“千场戏剧惠民演出”的供给方式,开展文化惠民“订单式”“菜单式”服务,引导国有院团、民营剧团文化演出资源向乡村倾斜。把乡风文明、移风易俗等重点题材文艺创作、稀有剧种传承保护纳入政府采购内容。推动秦腔等地方戏曲传承发展。关注乡村留守儿童,鼓励儿童艺术剧院创作演出有利于乡村青少年尤其是留守儿童成长的优秀儿童剧目。加强演出服务监督,切实把好演出质量关。建设送戏下乡监管数字化平台,及时掌握送戏进度。

  建立市属文化单位和村镇文化服务机构的结对服务机制。落实专项经费,鼓励国有文化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发挥余热,服务乡村基层文化建设。有序推进区县文化机构总分馆制建设,创新管理机制和服务方式。重点推进“书香乡村”建设,精心组织农民读书节、读书月和“三农”主题书展、书市、大讲堂等活动。加大文化扶贫力度,落实专项经费,支持农村文化礼堂内涵建设。重点打造“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开展“乡村戏曲文化周”活动,提升美丽乡村影响力。鼓励各村因地制宜开展乡村文化主题活动日活动。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文化旅游局、市体育局、市文联、市扶贫办,各涉农区县、西咸新区、各涉农开发区

  (五)启动大美乡村文化推广。

  实施乡村环境美化工程,扎实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增加乡村文化景观建设,提升乡村文化氛围。大力推进创意农业、大地艺术、生态文旅融合发展,构筑记住乡愁和诗意栖居的新时代新生活。实施乡村移风易俗工程,改造乡村陈规陋习。实施家风家训村风工程,传承优秀家风,引导乡村文明。开展“文明乡村”工程,打造乡村特色示范典型。深入开展“大美乡村文化推广”媒体公益活动,打造各类乡村媒体节目、网络公益频道或专题,推广大美乡村公益理念。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 西安广播电视台、西安报业集团,各涉农区县、西咸新区、各涉农开发区

  (六)加大乡村文化遗产保护。

  实施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展示和利用工程,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民居、古树名木保护,分批次开展重点保护项目规划、设计、修复和建设,积极探索保护利用模式,促进乡村旅游发展。传承保护传统美术、戏剧、曲艺、民间舞蹈、杂技和民间传说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支持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推动乡村传统工艺项目纳入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培养乡村特色非遗品牌。推进“乡村记忆”工程,积极鼓励乡村编纂村史村志,推动乡村传统文化继承。因地制宜建设民俗生态博物馆、社区博物馆、乡村博物馆,实现对文化遗产的整体性和真实性保护。积极利用农村文化礼堂开展文化遗产展示,提高传统文化资源的利用价值和遗产保护的专业化水平。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化旅游局、市文联,各涉农区县、西咸新区、各涉农开发区

  (七)推动乡村文化产业发展。

  积极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根据不同乡村的文化资源禀赋,分类扶持引导。实施乡村文化品牌培育行动,扶持一批具有创新力、竞争力的文旅融合的乡村文创企业。建设特色文化产业示范镇、特色文化街区,重点培育一批特色突出的文化小镇。实施乡村创意产品推广行动,繁荣发展乡村文化产业,振兴乡村传统工艺,支持开发乡村特色文创产品。打造新型田园综合体,形成形象风貌迥异、传统特点鲜明的村镇风貌格局,培育一批具有西安特色的乡村文化品牌。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 市投资局,各涉农区县、西咸新区、各涉农开发区

  (八)促进乡村文化市场繁荣。

  积极支持市属文艺院团开拓乡村文化演出市场,鼓励支持民营院团发展,支持农村演出艺术经纪人合法经营。鼓励各区县、开发区依法简化申办农村文化市场经营项目、文化活动的审批环节和手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支持民间艺术市场发展。支持蓝田辋川恢复历史文化遗存,整合利用传统工业遗存,打造国际顶级艺术小镇。推动乡村传统文化行业转型升级,构建多元化文化业态服务平台。创新农村文化市场监管方式,开展农村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管理,支持城中村和乡村网吧规范健康运营,促进农村文化市场繁荣。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活动,完善基层综合执法机制,构建农村文化市场信用体系。积极推进农村电商发展,加强乡村网络载体建设,推动乡村网络文化建设。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文化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投资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各涉农区县、西咸新区、各涉农开发区

  (九)加强乡村文化人才培养。

  加强镇村文化工作机构建设,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人员,充分发挥乡村文化建设的组织协调作用。提高乡村专业文化人才职称评聘比例。建立完善农村文化礼堂“两员”制度,推进政府购买基层公益文化岗位试点,保障农村文化礼堂活动开展。加强乡村非遗传承人队伍建设,培育乡村“非遗”文化传承人。加强各类群众文化团队和乡村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大乡村文化人才培养力度,培养一批基层文化工作者、民间文化能手。制定全市优秀文化队伍培养计划,培养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探索基层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培养,开展免费镇村文化员委托培养试点。开展文化站长和工作人员轮训,提升镇村文化站组织管理水平。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文明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文化旅游局、市文联、团市委 、西安文理学院,各涉农区县、西咸新区、各涉农开发区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2019年3月)。

  坚持市、区县两级联动,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

  (二)动员部署(2019年4月)。

  对全市乡村文化风貌塑造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做好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三)实施落实(2019年3月—6月)。

  各涉农区县,西咸新区、涉农开发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落实方案。

  (四)全面推进(2019年6月—2021年12月)。

  按照落实方案,各涉农区县,西咸新区、涉农开发区全面推进乡村文化风貌塑造工程落实。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乡村文化风貌塑造实施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载体和抓手,稳步推进乡村文化风貌塑造工作。结合职能,履行职责,抓好方案组织实施工作。

  (二)狠抓工作落实。

  精心组织、细化措施,推动实施方案落地。明确项目实施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制和奖惩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完成。

  (三)强化工作保障。

  用足用好用活各项政策,抓好试点工作。加强财政保障,落实专项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文化事业建设。

  (四)建立考评激励机制。

  把乡村文化风貌建设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考核。建立考核督查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

  (五)加大舆论宣传。

  做好乡村文化风貌塑造工程实施工作的宣传,市属新闻媒体要围绕乡村文化振兴主题和乡村文化新风貌,讲好乡村文化振兴西安故事,展示工作进展成效,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公文相关附件: 市政办函〔2019〕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