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进一步推进治污减霾工作的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治污减霾工作的安排意见》(市政发〔2013〕52号),因情况变化目前已不再执行,现予以废止。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0日

市政发[2021]11号.pdf